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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16 15:13  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录入:web  
    
《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精神,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1〕782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33号)要求及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临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民实际种植粮食的现状,制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021年实际种植小麦的经营主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小麦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具体措施

补贴标准

在小麦集中连片种植(仅指单种小麦和小麦套玉米,小麦套种其他作物按种植实际进行小麦面积折算)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剩余资金补贴给分散种植(连片200亩以下)经营主体,最终以生产经营主体2021年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方式

采取“一卡通”的农户采用“一卡通”方式其他经营主体直接打入合作社或企业账户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主体手中,让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真正受益。

(三)发放办法

各乡镇、农场进一步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小麦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小麦的农户或主体,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

(四)发放流程

财政、农牧及乡镇、农场严格按照具体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核实小麦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报、编册。小麦生产者向所在村委会上报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小麦种植户花名册花名册上必须有生产者及村社负责人员签名(签章),种植花名册以村为单位在公开栏或人员密集处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上报乡镇、农场二是调查、公示。乡镇、农场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全部村组小麦种植户花名册,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留存纸质版档案,并将花名册及汇总表报送区农牧局财政三是抽查、核实农牧局财政乡镇、农场小麦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实作为向小麦生产者发放补贴的依据。

区财政局根据乡镇、农场上报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乡镇、农场按照财政下达的补贴标准录入小麦生产者补贴册,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农场填报认定单,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将小麦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五)做好政策宣传

向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种粮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部门、乡镇、农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2021年实际种植小麦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要及时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确保补贴资金精准高效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2021年7月30日

解读原文:《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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