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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16 15:14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录入:web  
    
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1〕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对照指标下达任务数和资金量,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精准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精神,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农〔2021〕782号)和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彦淖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财农〔2021〕533号)要求及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临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农民实际种植粮食的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021年实际种植小麦的经营主体国家和自治区已对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设立了专项资金补贴,鉴于临河属全国优质小麦产区,同时,小麦种植较效益较低、农民种植积极性的特点此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2021临河小麦生产者资金分配依据为乡镇、农场上报的经公示后的2021年小麦实际种植数据包括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小麦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依据及标准

根据《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巴财农〔2021〕532号)、《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临政办发〔2021〕6号)》精神,结合实际,在小麦集中连片种植(仅指单种小麦和小麦套玉米,小麦套种其他作物按种植实际进行小麦面积折算)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剩余资金补贴给分散种植(连片200亩以下)经营主体,最终以生产经营主体2021年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三、补贴方式及发放办法

补贴方式采取有“一卡通”的农户采用“一卡通”方式,其他经营主体直接打入合作社或企业账户等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主体手中,让实际种植小麦生产者真正受益。

发放办法各乡镇、农场进一步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小麦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小麦的农户或主体,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并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补贴信息。

四、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农牧局及各乡镇、农场要根据区政府印发的《2021年临河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21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牧、发展改革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农场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要求,务必于8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二)规范发放流程。财政、农牧及各乡镇、农场要严格按照具体的、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核实小麦种植面积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报、编册。小麦生产者向所在村委会上报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小麦种植户花名册,花名册上必须有生产者及村社负责人员签名(签章),种植花名册以村为单位在公开栏或人员密集处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上报各乡镇、农场。二是调查、公示。各乡镇、农场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全部村组小麦种植户花名册,将核实后的种植花名册留存纸质版档案,并将花名册及汇总表报送区农牧局和财政局。三是抽查、核实。区农牧局和财政局要对各乡镇、农场小麦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实,作为向小麦生产者发放补贴的依据。

区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农场上报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各乡镇、农场按照财政下达的补贴标准录入小麦生产者补贴清册,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农场填报认定单,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将小麦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三)强化资金监管。财政、农牧部门及各乡镇、农场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资金拨付和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等不良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向实际种植小麦的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种粮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部门、乡镇、农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将补贴政策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2021年实际种植小麦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同时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级干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要及时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和答疑,确保补贴资金精准高效。

成文日期:2021年7月26日

发布日期:2021年8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政策解读:《临河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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