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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6-07-15 17:40 信息来源: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局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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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
效力
位阶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
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
股室
对应职责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三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机关
简介
机构
设置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的名称、机构职能、负
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
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
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
、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
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
名;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负责维护和
更新机构设
置信息(职
责、 内设机
构、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等),确保
信息准确性
和及时性。
收集、整理
并公开领导
姓名、职务
、分工等信
息,确保信
息符合公开
要求。
领导
简介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姓名、职务、分
工等信息
政策
解读


与林业和草
原有关的重
大政策解
读,有关热
点问题的解
读和回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
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
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制定
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
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
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
以及报刊、广播、 电视等途径
予以公布。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对林业和草
原重大政策
进行解读,
回应社会关
切,确保政
策透明度和
公众理解。
财务
公开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季度支出情况、  “三
公 ”经费支出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应当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
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财务
室
编制并公开
季度支出、
“三公 ”经
费等财务信
息,确保财
务数据透明
合规。
财政
预决
算公
开
部门
预算
公开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单位预算情况
说明、表格、预算绩效
管理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应当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
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财务
室
负责编制、
公开部门预
算及绩效管
理信息,确
保预算数据
的准确性和
及时性。编
制并公开部
门决算信
息,确保决
算数据完整
性和合规性
。
部门
财政
决算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等信息
建议
提案
办理
政协
提案
办理

主办、协办或单办、分
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4
〕46号)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
〔2015〕23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
作的通知》
一、公开范围 : 自治区人大常
委会、 自治区政协交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独办、主办和分办的,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
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
和自治区政协提案总体情况,自治区人大代表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以
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协调处理政
协提案办理
工作,确保
提案复文内
容准确、及
时公开。协
调处理人大
代表提案办
理工作,确
保提案复文
内容符合法
规要求并按
时公开。
人大
提案
办理

主办、协办或单办、分
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双公
示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临时使用
林地、草地,
植物检疫证
书等审核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
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
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法律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行政政务审批中心
审核临时使
用林地、草
地等行政许
可申请,确
保实施过程
和结果依法
公开。审核
核发植物检
疫证书,确
保核发过程
依法公开。
权责
清单


权责主体、权力事项名
称、权力类型、设定依
据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
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
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
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
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
、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
、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
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垂直管理
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
机构,其权力清单由其上级部门
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
核确认,并在本机构业务办理窗
口、上级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制定、更新
并公开权责
清单(权力
类型、依据
、主体
等),确保
行政职权清
晰透明。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政务新媒体矩阵

政务新媒体矩阵

临河公安
临河公安
临河公安
临河民政
临河民政
临河民政
临河商务
临河商务
临河商务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治临河
法治临河
法治临河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应急
临河应急
临河应急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住建
临河住建
临河住建
临河微城管
临河微城管
临河微城管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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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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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6-07-15 17:40

信息来源:临河区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依据
效力
位阶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事项类别
(法定公
开、其
他)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责任
股室
对应职责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三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体
机关
简介
机构
设置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
的名称、机构职能、负
责人姓名、内设机构、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第二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
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
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
列政府信息:  (二)机关职能
、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
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
名;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负责维护和
更新机构设
置信息(职
责、 内设机
构、负责人
、联系方式
等),确保
信息准确性
和及时性。
收集、整理
并公开领导
姓名、职务
、分工等信
息,确保信
息符合公开
要求。
领导
简介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姓名、职务、分
工等信息
政策
解读


与林业和草
原有关的重
大政策解
读,有关热
点问题的解
读和回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
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
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制定
机关应当自行政规范性文件签
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
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
以及报刊、广播、 电视等途径
予以公布。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对林业和草
原重大政策
进行解读,
回应社会关
切,确保政
策透明度和
公众理解。
财务
公开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季度支出情况、  “三
公 ”经费支出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应当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
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财务
室
编制并公开
季度支出、
“三公 ”经
费等财务信
息,确保财
务数据透明
合规。
财政
预决
算公
开
部门
预算
公开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单位预算情况
说明、表格、预算绩效
管理情况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
第71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
第二十条第七款行政机关应当
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
府信息:  (七)财政预算、决
算信息;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财务
室
负责编制、
公开部门预
算及绩效管
理信息,确
保预算数据
的准确性和
及时性。编
制并公开部
门决算信
息,确保决
算数据完整
性和合规性
。
部门
财政
决算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局及所属单位决算情况
说明等信息
建议
提案
办理
政协
提案
办理

主办、协办或单办、分
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4
〕46号)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
〔2015〕233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
作的通知》
一、公开范围 : 自治区人大常
委会、 自治区政协交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独办、主办和分办的,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
政协提案办理复文,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
和自治区政协提案总体情况,自治区人大代表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以
及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协调处理政
协提案办理
工作,确保
提案复文内
容准确、及
时公开。协
调处理人大
代表提案办
理工作,确
保提案复文
内容符合法
规要求并按
时公开。
人大
提案
办理

主办、协办或单办、分
办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
双公
示


临河区
林业和草原
局临时使用
林地、草地,
植物检疫证
书等审核信
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
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
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
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法律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行政政务审批中心
审核临时使
用林地、草
地等行政许
可申请,确
保实施过程
和结果依法
公开。审核
核发植物检
疫证书,确
保核发过程
依法公开。
权责
清单


权责主体、权力事项名
称、权力类型、设定依
据等信息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
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七)公布权力清单。地方各
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
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
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
、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
、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
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垂直管理
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
机构,其权力清单由其上级部门
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
核确认,并在本机构业务办理窗
口、上级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
行政
法规
信息
形成
或者
变更
之日
起20
个工
作日
内
临河区林
业和
草原
局
法定公开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
位/村公示栏(电
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办公
室
制定、更新
并公开权责
清单(权力
类型、依据
、主体
等),确保
行政职权清
晰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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