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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6-025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4-27
文  号 临政办发〔2026〕11号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16:20 信息来源: 保存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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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巴彦淖尔市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乡村。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发展绿色低碳农业,守住绿水青山。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参与权、监督权,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村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风土人情,差异化确定建设目标和治理模式。四是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在建设基础设施的同时,同步建立管护机制,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完成附件确定的15项建设指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覆盖率明显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初步建成。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补齐,整区建成美丽乡村。到2035年,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域水清、岸绿、村美,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村实现幸福宜居,“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农村全面建成。

二、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样板

1.学好用活“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深入开展“铸、办、惠”专项行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基础设施升级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特色产业培育与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各乡镇每年至少打造1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民小组。(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整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整区建设行动,按照“全面铺开、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全域化提升”的思路,选树一批示范村、提升一批一般村、攻坚一批薄弱村。2026年基本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到2035年,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一村一韵、一村一景”,让农村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3.强化乡村风貌管控。充分发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合理布局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乡村建设项目,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生态空间。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合理布局生活空间,营造高品质乡村生活圈。着力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增加旅游、休闲等服务设施。建立“区级督导、乡镇管理、村级落实、农户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经费来源。(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农科局、文旅体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二)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4.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严格落实公益林年度管护任务,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地块到图。规划期内,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巩固防沙治沙成果。全面推行乡村河湖长差异化巡查,乡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强化自然保护地管控,加强黄河沿线等重点鸟类迁徙通道的巡护和监测,每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迁徙期专项巡护。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有效保护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栖息环境。推进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强化外来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每年至少开展2次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加强裸果木、革苞菊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群监测与评价,建立监测档案。组织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检查,发现并制止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责任单位: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5.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流域水系为单元,整沟、整村、整乡、整区一体化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位,创新治理模式,科学划分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以及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建立沟坡兼治,植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水、田、林、草、坝、路综合配套的立体防护体系。将小流域治理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规划有机结合,生态与经济并重,耕地和林草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持续加强黄河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严禁在滩区内种植高秆作物、修建违规建筑。加强农村小微水体保护与修复,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排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小微水体进行整治,2026年完成上级分配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6.强化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每年至少组织2次全面排查。重点盯防农村居住集聚区、临时垃圾暂存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对农村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并动态更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鼓励将水体治理与村庄生活环境改善相结合,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清理,重点清理村内沟渠、水塘的漂浮垃圾、障碍物和淤积物。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每条水体管护责任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反馈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48小时内核实、7天内反馈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农科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7.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加强源头生产、市场交易、使用回收全过程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农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伪劣农膜和非法处置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大力推广膜后茬免耕种植技术和无膜浅埋滴灌技术,在玉米、葵花等作物上每年推广无膜浅埋滴灌0.82万亩。实施全域农膜回收行动,配套专业回收机械。依托现有残膜回收网点,由乡镇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依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和机械化回收10000亩的核心示范区建设。针对适宜作物和栽培模式,按照适度集中原则有序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2026年推广1万亩。每年开展1次地膜使用、回收情况统计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监测点位不少于30个。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在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时,对农用薄膜的回收作出明确约定。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对于瓜果蔬菜等根茬小、易分离、易回收的地膜,探索按照“使用者田间收集、企业再利用、政府给予补贴”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于玉米、葵花等根茬大、难分离、难回收的地膜,统一收集进行焚烧发电能源化利用。确保全区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8.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多渠道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重点推进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为方向的“五料化”利用。每年召开1次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支持养殖大户、合作社购置秸秆加工机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农机购置补贴。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提高技术应用覆盖率和到位率,避免秸秆还田后病虫害加重。加快“收储中心+收购站点”体系建设,全区至少建设4个秸秆收储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3个临时收购点,提高离田效能。加强秸秆管控,在春耕和秋收后等重点时段,各乡镇组织巡查队伍开展不间断巡查。依法依规落实管控要求,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9.强化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园区,推动农牧资源高质化循环利用项目落地,鼓励年出栏生猪500头、肉牛100头、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建设完善粪污处理、粪肥还田设施设备。依托村级堆沤场、乡镇级粪污处理中心,推进中小养殖户和散养户粪污治理。加强养殖废气收集和处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养殖场恶臭异味排查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立行立改。引导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培育壮大粪肥还田社会服务组织,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0.系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强化新型高效肥料产品示范推广力度,2026年推广配方肥、新型肥料面积154万亩以上。推广追肥机械侧深施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无底肥种植技术,每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人次,培训基层农民不少于4万人次。2026年,全区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实施除草剂精准减量,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每年发布病虫害预报80期以上。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100万亩以上、推广绿色防控面积131万亩。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建设,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回收点,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集中转运站,建立健全“农户交回—村级收集—乡镇转运—专业处置”的回收处置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60吨以上,农膜回收综合利用率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三)培育壮大县域富民农业经济

11.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每3年动态调整一次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推广“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良”“五位一体”“暗管排盐”“上膜下秸”等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改良盐碱地,2026年改良盐碱地1.2万亩。加强盐碱地综合利用中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防止次生盐渍化。坚守空间管控底线,严格落实228.5127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通过耕地“占补平衡”科学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补充耕地必须经过验收和地力培肥。(责任单位:区农科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2.推广生态健康种养。坚持“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与品种结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有机肥加工厂,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促进畜牧、粮食、果蔬产业循环发展。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农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取用地下水精准计量,2026年底前所有灌溉机电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抓实抓好节水灌溉,加快推进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2026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8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2万亩。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2026年新增优质苜蓿0.35万亩、燕麦草种植面积2万亩。(责任单位:区农科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3.加快农牧业提档升级。以粮油、果蔬、肉乳绒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建设向日葵、小麦、番茄、玉米等产业集群,打造肉羊、乳业、羊绒等优势产业带。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主线,以订单生产为抓手,建设北部万亩优质高效综合示范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7万亩以上。推进彤锣湾农业主题产业园、鲜农科技示范园区、金榕现代农业产业园、青春湖果蔬生产加工保鲜仓储4个万亩级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河套农文旅康融合发展区。加快富川等畜牧业园区提档升级,推广华蒙肉羊优质种公羊,培育华蒙肉羊纯繁户50户以上。实施肉羊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推动优良品种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发改委、商务局、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4.加强经营体系和品牌化建设。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建设工程,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引进大型规模化经营主体,通过兼并、合作、租赁等方式,建立功能互补、相互配套、利益共享、产加销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广“统种共富”模式,2026年推广面积8280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扎实推进种业振兴,抓好巴麦13号、二狼山白绒山羊、河套大耳猪等优势特色品种保护利用。市场化运用“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推进“蒙品进京”“绿品出塞”,开展各类促销活动280场次以上。建立助农直播基地,运用“直播+电商+农业”模式,让优质农畜产品占据更多自治区区内市场份额,拓展更多自治区外高端市场。(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5.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引进、发展壮大一批“农字号”品牌企业,支持企业在农村发展原料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农工融合发展格局。整合周边田园、村庄及旅游景点等资源,建设黄河流域现代农业与文旅产业创新中心,打造融生态保护、生态服务和生态旅居功能于一体的旅游产业带。构建围绕城区,以富强村、民主村、联丰村、万丰村、马场地村为重要节点,以深度体验式游玩为主旨的城郊乡村旅游环线。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打造城关—狼山民宿度假旅游片区、白脑包—狼山乡野休闲游片区、干召庙—城关特色农业旅游片区、乌兰图克—新华宗教祈福旅游片区。提升河套文化艺术节影响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冰雪产业,做精乡宿、做美乡宴、做亮乡戏、做趣乡游。每年至少培育1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责任单位:区农科局、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6.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农业数字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探索推进粮油作物种植精准化、设施种植数字化、畜牧养殖智慧化。鼓励行业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改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重点建设城关镇万亩智慧无人农场、临河农场智慧小麦园区等数字园区,加快农高区智慧农机展厅建设,推动农高区“三个十”工程提档升级。2026年累计推广应用智能化农机具650台(套),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9%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商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7.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明确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经费来源,保障收运处置设施常态化运行。干召庙镇、八一乡、新华镇、狼山镇、城关镇依托现有垃圾焚烧炉,采取“户投放+村收集+镇处理”模式;双河镇、曙光乡、乌兰图克镇、白脑包镇依托临河农场三连的市政垃圾转运站和杭锦后旗川能公司,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完善集镇、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规范的垃圾收集点。到2026年,充分利用各乡镇、农场已建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乡镇集镇、中心村等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责任单位:区农科局、住建局、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8.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集中、分散等治理模式,2026年建成白脑包镇、新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027年建设城关镇、乌兰图克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加强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和监测,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按季度开展狼山镇富强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及后续新建20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调度。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不定期实地调研设施运行及整改情况。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融入村民自治章程。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稳定在85%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9.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在具备供水、污水管网条件的村庄优先推广水冲式厕所;在缺水、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双坑交替式、微生物降解式等卫生旱厕。合理安排建设数量和时序,不搞“数字改厕”,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鼓励推广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积极推进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进行无害化消纳、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户将粪污发酵后还田。加强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推动厕污协同治理,探索推进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规划布局、一体化施工建设、一体化管护利用处理模式。结合农村公共场所、农民日常休闲聚集点,按需建设公共厕所,做好统筹布局,探索将公共厕所管护与其他农村公益岗位有机融合。每个行政村至少明确1名改厕管护员,实现农村改厕建管用闭环管理,推动实现改好用好管好。(责任单位:区农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0.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进我区清洁取暖,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并做好电源、气源保障工作,确保改造后群众用得起、用得好。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牧业设施(如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设备通电、运行调试、用户培训等工作,按“区设店、镇设站、村设点”的原则,配齐配强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确保故障报修24小时内响应。落实好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逐步提高热源清洁化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1.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绿,以雨养、节水为导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科学配置树种,优先使用乡土树种。持续实施农村“四旁”(水旁、宅旁、路旁、村旁)绿化,开展防护林、经济林建设和公共绿地、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等方式增加乡村生态绿量,构建乡村生态廊道体系。鼓励引导农牧民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利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等闲置区域,因地制宜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实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以村庄边巷、广场、边角地等公共空间为重点,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整理,着力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结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清理死角盲区等,实施村庄微改造、精提升。2026年打造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7个,每个示范村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农科局、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五)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

22.保护与活化利用历史文化村落。持续加大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促进活化利用。在传统风貌控制上,落实“保护第一、抢救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方针,优先对濒危古建筑、历史构筑物实施抢救性修缮,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高度重视古村落建筑本体与其周边人居环境、自然生态资源的整体性保护,统筹推进传统民居修缮、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整治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历史生态空间,实现文化传承、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档案。(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农科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弘扬耕读传家、礼让睦家、勤劳致富等优良传统和良好家风,充分释放乡土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组建宣讲团、开设特色课程等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村入户、融入日常。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舆论监督等举措,有效解决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各类违背公序良俗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4.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深挖河套文化、农耕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持续推动文创产品研发,强化非遗保护力度,加强沃野古城遗址等重点文物和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文物安全巡查。建好用好村史馆、“书香临河”等文化空间,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打造文化宣传阵地,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化设施利用率。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乡村机制,每个乡镇至少开展送文化下乡惠民演出10场。办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民自创自导自演,创作本土化的作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发布乡风文明典型案例。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作用,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注重培养本土的乡土文化人才,每个村至少培养1—2名乡土文化骨干。(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社工部,文旅体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5.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引导社会人才流向乡村。通过人才政策宣讲、签署校地人才合作协议等举措,加强与内蒙古农业大学、河套学院等高校的深度合作,培养懂市场、会管理、善经营的领富带富“土专家”和创新创业带头人,2026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次以上。到2035年,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带动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科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6.引导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规划落实、建设任务确定、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发挥村“两委”班子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对于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将项目选择、建设和管理权交给农民。推动以工代赈提标扩面,落实各类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单,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到村、到项目。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信贷投放。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更多政策试点和扶持倾斜。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效突出的乡镇、村,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和项目倾斜。

(三)建立评估与监督机制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做好农村环境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暨常态化摸排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暗访,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严防耕地土壤或饮用水水源污染、人居环境脏乱差、生态破坏等问题发生。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约谈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1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将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每月至少发布2条信息。充分利用全国生态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在区融媒体中心开设“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时”专栏,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和典型经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媒体曝光,倒逼整改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承担单位

1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稳定在85%以上。

区生态环境分局

2

农村生活垃圾

有效治理。

区农科局

3

农村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

区生态环境分局

4

畜禽养殖污染

属实的重复信访举报一年不超过3起。

区生态环境分局

5

水土保持率

达到自治区分解到旗县(市、区)级水土保持率目标值。

区农科局

6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乡村河湖长效管护

适宜区域基本建成,乡村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落实。

区水利局

7

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基本稳定或提高。

区农科局

8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回收60吨以上

区农科局

9

农膜生产使用

基本消除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膜现象。回收率85%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科局

10

秸秆利用和管控

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基本消除因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科局

11

乡村幸福宜居品质

乡村形态

集中建设区域整洁有序。

区农科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2

乡风建设

没有重大负面舆情。

区农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3

特色指标

农业特色品牌建设

持续推进“二品一标”、名特优新产品认证

区农科局

14

创建人居环境示范村

持续开展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

区农科局

15

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建设

建成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

区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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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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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6-025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6〕11号
成文日期 2026-04-27
公文时效 有效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16:20

信息来源:

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及《巴彦淖尔市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美丽乡村。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发展绿色低碳农业,守住绿水青山。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参与权、监督权,让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村庄资源禀赋、发展水平、风土人情,差异化确定建设目标和治理模式。四是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在建设基础设施的同时,同步建立管护机制,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完成附件确定的15项建设指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覆盖率明显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初步建成。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快补齐,整区建成美丽乡村。到2035年,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域水清、岸绿、村美,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村实现幸福宜居,“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现代化新农村全面建成。

二、重点任务与措施

(一)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样板

1.学好用活“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乡村治理效能提升,深入开展“铸、办、惠”专项行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基础设施升级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特色产业培育与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村庄生态环境质量、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各乡镇每年至少打造1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民小组。(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整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整区建设行动,按照“全面铺开、差异化打造、特质化发展、全域化提升”的思路,选树一批示范村、提升一批一般村、攻坚一批薄弱村。2026年基本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到2035年,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实现“一村一韵、一村一景”,让农村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3.强化乡村风貌管控。充分发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合理布局宅基地、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乡村建设项目,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生态空间。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合理布局生活空间,营造高品质乡村生活圈。着力完善污水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增加旅游、休闲等服务设施。建立“区级督导、乡镇管理、村级落实、农户参与”的长效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经费来源。(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农科局、文旅体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二)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4.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严格落实公益林年度管护任务,确保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地块到图。规划期内,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巩固防沙治沙成果。全面推行乡村河湖长差异化巡查,乡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强化自然保护地管控,加强黄河沿线等重点鸟类迁徙通道的巡护和监测,每年组织开展春秋两季迁徙期专项巡护。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督管理,有效保护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及其栖息环境。推进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站建设,强化外来有害生物防控能力,每年至少开展2次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加强裸果木、革苞菊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种群监测与评价,建立监测档案。组织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护检查,发现并制止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责任单位: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5.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流域水系为单元,整沟、整村、整乡、整区一体化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位,创新治理模式,科学划分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以及沟(河)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建立沟坡兼治,植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水、田、林、草、坝、路综合配套的立体防护体系。将小流域治理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规划有机结合,生态与经济并重,耕地和林草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持续加强黄河河道和滩区综合治理,严禁在滩区内种植高秆作物、修建违规建筑。加强农村小微水体保护与修复,开展农村小微水体排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小微水体进行整治,2026年完成上级分配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农科局、林草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6.强化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每年至少组织2次全面排查。重点盯防农村居住集聚区、临时垃圾暂存点周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体。对农村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开展摸底排查,建立清单并动态更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鼓励将水体治理与村庄生活环境改善相结合,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清理,重点清理村内沟渠、水塘的漂浮垃圾、障碍物和淤积物。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明确每条水体管护责任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反馈渠道,对群众举报的问题48小时内核实、7天内反馈处理结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农科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7.加强农膜科学使用处置。加强源头生产、市场交易、使用回收全过程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农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2次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伪劣农膜和非法处置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大力推广膜后茬免耕种植技术和无膜浅埋滴灌技术,在玉米、葵花等作物上每年推广无膜浅埋滴灌0.82万亩。实施全域农膜回收行动,配套专业回收机械。依托现有残膜回收网点,由乡镇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依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和机械化回收10000亩的核心示范区建设。针对适宜作物和栽培模式,按照适度集中原则有序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地膜,2026年推广1万亩。每年开展1次地膜使用、回收情况统计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监测点位不少于30个。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双方在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时,对农用薄膜的回收作出明确约定。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对于瓜果蔬菜等根茬小、易分离、易回收的地膜,探索按照“使用者田间收集、企业再利用、政府给予补贴”的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于玉米、葵花等根茬大、难分离、难回收的地膜,统一收集进行焚烧发电能源化利用。确保全区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8.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多渠道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重点推进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为方向的“五料化”利用。每年召开1次秸秆综合利用现场会。支持养殖大户、合作社购置秸秆加工机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农机购置补贴。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提高技术应用覆盖率和到位率,避免秸秆还田后病虫害加重。加快“收储中心+收购站点”体系建设,全区至少建设4个秸秆收储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3个临时收购点,提高离田效能。加强秸秆管控,在春耕和秋收后等重点时段,各乡镇组织巡查队伍开展不间断巡查。依法依规落实管控要求,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9.强化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园区,推动农牧资源高质化循环利用项目落地,鼓励年出栏生猪500头、肉牛100头、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建设完善粪污处理、粪肥还田设施设备。依托村级堆沤场、乡镇级粪污处理中心,推进中小养殖户和散养户粪污治理。加强养殖废气收集和处理,每年至少开展1次养殖场恶臭异味排查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立行立改。引导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培育壮大粪肥还田社会服务组织,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0.系统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强化新型高效肥料产品示范推广力度,2026年推广配方肥、新型肥料面积154万亩以上。推广追肥机械侧深施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无底肥种植技术,每年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人次,培训基层农民不少于4万人次。2026年,全区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实施除草剂精准减量,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每年发布病虫害预报80期以上。实施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100万亩以上、推广绿色防控面积131万亩。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管。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建设,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回收点,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集中转运站,建立健全“农户交回—村级收集—乡镇转运—专业处置”的回收处置体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60吨以上,农膜回收综合利用率8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三)培育壮大县域富民农业经济

11.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每3年动态调整一次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推广“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良”“五位一体”“暗管排盐”“上膜下秸”等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改良盐碱地,2026年改良盐碱地1.2万亩。加强盐碱地综合利用中的生态环境风险防范,防止次生盐渍化。坚守空间管控底线,严格落实228.5127万亩耕地保护目标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通过耕地“占补平衡”科学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补充耕地必须经过验收和地力培肥。(责任单位:区农科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2.推广生态健康种养。坚持“以农养牧、以牧促农、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不断优化种养结构与品种结构。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有机肥加工厂,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促进畜牧、粮食、果蔬产业循环发展。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农业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完善取用地下水精准计量,2026年底前所有灌溉机电井全部安装计量设施。抓实抓好节水灌溉,加快推进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农村供水管网改造项目,2026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82万亩,推广水肥一体化面积2万亩。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推广优质饲草料种植,2026年新增优质苜蓿0.35万亩、燕麦草种植面积2万亩。(责任单位:区农科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3.加快农牧业提档升级。以粮油、果蔬、肉乳绒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建设向日葵、小麦、番茄、玉米等产业集群,打造肉羊、乳业、羊绒等优势产业带。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为主线,以订单生产为抓手,建设北部万亩优质高效综合示范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7万亩以上。推进彤锣湾农业主题产业园、鲜农科技示范园区、金榕现代农业产业园、青春湖果蔬生产加工保鲜仓储4个万亩级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河套农文旅康融合发展区。加快富川等畜牧业园区提档升级,推广华蒙肉羊优质种公羊,培育华蒙肉羊纯繁户50户以上。实施肉羊产业提质增效工程,推动优良品种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发改委、商务局、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4.加强经营体系和品牌化建设。推进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建设工程,积极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引进大型规模化经营主体,通过兼并、合作、租赁等方式,建立功能互补、相互配套、利益共享、产加销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广“统种共富”模式,2026年推广面积8280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扎实推进种业振兴,抓好巴麦13号、二狼山白绒山羊、河套大耳猪等优势特色品种保护利用。市场化运用“天赋河套”区域公用品牌,持续推进“蒙品进京”“绿品出塞”,开展各类促销活动280场次以上。建立助农直播基地,运用“直播+电商+农业”模式,让优质农畜产品占据更多自治区区内市场份额,拓展更多自治区外高端市场。(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5.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引进、发展壮大一批“农字号”品牌企业,支持企业在农村发展原料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农工融合发展格局。整合周边田园、村庄及旅游景点等资源,建设黄河流域现代农业与文旅产业创新中心,打造融生态保护、生态服务和生态旅居功能于一体的旅游产业带。构建围绕城区,以富强村、民主村、联丰村、万丰村、马场地村为重要节点,以深度体验式游玩为主旨的城郊乡村旅游环线。充分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打造城关—狼山民宿度假旅游片区、白脑包—狼山乡野休闲游片区、干召庙—城关特色农业旅游片区、乌兰图克—新华宗教祈福旅游片区。提升河套文化艺术节影响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冰雪产业,做精乡宿、做美乡宴、做亮乡戏、做趣乡游。每年至少培育1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责任单位:区农科局、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6.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农业数字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探索推进粮油作物种植精准化、设施种植数字化、畜牧养殖智慧化。鼓励行业组织、“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率先开展数字化改造,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数字化转型升级,提高全产业链协作协同效率。重点建设城关镇万亩智慧无人农场、临河农场智慧小麦园区等数字园区,加快农高区智慧农机展厅建设,推动农高区“三个十”工程提档升级。2026年累计推广应用智能化农机具650台(套),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9%以上。(责任单位:区农科局、商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7.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明确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和经费来源,保障收运处置设施常态化运行。干召庙镇、八一乡、新华镇、狼山镇、城关镇依托现有垃圾焚烧炉,采取“户投放+村收集+镇处理”模式;双河镇、曙光乡、乌兰图克镇、白脑包镇依托临河农场三连的市政垃圾转运站和杭锦后旗川能公司,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完善集镇、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1个规范的垃圾收集点。到2026年,充分利用各乡镇、农场已建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乡镇集镇、中心村等人口规模较大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人。(责任单位:区农科局、住建局、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8.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集中、分散等治理模式,2026年建成白脑包镇、新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站,2027年建设城关镇、乌兰图克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加强设计日处理能力10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和监测,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按季度开展狼山镇富强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及后续新建20吨及以上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调度。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常态化摸排调研,不定期实地调研设施运行及整改情况。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融入村民自治章程。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稳定在85%以上。(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19.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在具备供水、污水管网条件的村庄优先推广水冲式厕所;在缺水、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双坑交替式、微生物降解式等卫生旱厕。合理安排建设数量和时序,不搞“数字改厕”,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鼓励推广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积极推进厕所粪污就地就近进行无害化消纳、资源化利用,鼓励农户将粪污发酵后还田。加强农村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推动厕污协同治理,探索推进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规划布局、一体化施工建设、一体化管护利用处理模式。结合农村公共场所、农民日常休闲聚集点,按需建设公共厕所,做好统筹布局,探索将公共厕所管护与其他农村公益岗位有机融合。每个行政村至少明确1名改厕管护员,实现农村改厕建管用闭环管理,推动实现改好用好管好。(责任单位:区农科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0.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进我区清洁取暖,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并做好电源、气源保障工作,确保改造后群众用得起、用得好。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农牧业设施(如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设备通电、运行调试、用户培训等工作,按“区设店、镇设站、村设点”的原则,配齐配强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确保故障报修24小时内响应。落实好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逐步提高热源清洁化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科局、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1.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绿,以雨养、节水为导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科学配置树种,优先使用乡土树种。持续实施农村“四旁”(水旁、宅旁、路旁、村旁)绿化,开展防护林、经济林建设和公共绿地、房前屋后绿化美化等方式增加乡村生态绿量,构建乡村生态廊道体系。鼓励引导农牧民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利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等闲置区域,因地制宜打造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实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以村庄边巷、广场、边角地等公共空间为重点,开展村庄公共空间整理,着力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结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清理死角盲区等,实施村庄微改造、精提升。2026年打造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7个,每个示范村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区林草局、农科局、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五)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

22.保护与活化利用历史文化村落。持续加大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力度,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促进活化利用。在传统风貌控制上,落实“保护第一、抢救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方针,优先对濒危古建筑、历史构筑物实施抢救性修缮,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高度重视古村落建筑本体与其周边人居环境、自然生态资源的整体性保护,统筹推进传统民居修缮、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整治与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历史生态空间,实现文化传承、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建立传统村落保护档案。(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农科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3.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文明乡风建设作为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弘扬耕读传家、礼让睦家、勤劳致富等优良传统和良好家风,充分释放乡土文化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组建宣讲团、开设特色课程等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村入户、融入日常。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舆论监督等举措,有效解决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各类违背公序良俗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农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4.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深挖河套文化、农耕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持续推动文创产品研发,强化非遗保护力度,加强沃野古城遗址等重点文物和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文物安全巡查。建好用好村史馆、“书香临河”等文化空间,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打造文化宣传阵地,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化设施利用率。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乡村机制,每个乡镇至少开展送文化下乡惠民演出10场。办好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民自创自导自演,创作本土化的作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发布乡风文明典型案例。发挥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作用,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注重培养本土的乡土文化人才,每个村至少培养1—2名乡土文化骨干。(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社工部,文旅体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5.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引导社会人才流向乡村。通过人才政策宣讲、签署校地人才合作协议等举措,加强与内蒙古农业大学、河套学院等高校的深度合作,培养懂市场、会管理、善经营的领富带富“土专家”和创新创业带头人,2026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次以上。到2035年,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带动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科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落实)

26.引导村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规划落实、建设任务确定、管护制度落地等环节,发挥村“两委”班子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对于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坚持群众路线,探索将项目选择、建设和管理权交给农民。推动以工代赈提标扩面,落实各类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年度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单,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到村、到项目。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全区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合理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信贷投放。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更多政策试点和扶持倾斜。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成效突出的乡镇、村,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和项目倾斜。

(三)建立评估与监督机制

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继续做好农村环境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暨常态化摸排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暗访,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销号。严防耕地土壤或饮用水水源污染、人居环境脏乱差、生态破坏等问题发生。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约谈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1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

将美丽乡村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等,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每月至少发布2条信息。充分利用全国生态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在区融媒体中心开设“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时”专栏,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和典型经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媒体曝光,倒逼整改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美丽乡村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承担单位

1

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稳定在85%以上。

区生态环境分局

2

农村生活垃圾

有效治理。

区农科局

3

农村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

区生态环境分局

4

畜禽养殖污染

属实的重复信访举报一年不超过3起。

区生态环境分局

5

水土保持率

达到自治区分解到旗县(市、区)级水土保持率目标值。

区农科局

6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及乡村河湖长效管护

适宜区域基本建成,乡村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落实。

区水利局

7

农业绿色低碳发展

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

基本稳定或提高。

区农科局

8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回收60吨以上

区农科局

9

农膜生产使用

基本消除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膜现象。回收率85%以上。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科局

10

秸秆利用和管控

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基本消除因秸秆集中焚烧引发重污染天气情况。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科局

11

乡村幸福宜居品质

乡村形态

集中建设区域整洁有序。

区农科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2

乡风建设

没有重大负面舆情。

区农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13

特色指标

农业特色品牌建设

持续推进“二品一标”、名特优新产品认证

区农科局

14

创建人居环境示范村

持续开展人居环境示范村创建工作

区农科局

15

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建设

建成自治区数字乡村试点

区农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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