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6-02503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6-26 |
| 文 号 | 临政办字〔 2026 〕25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临农公司、狼农公司:
现将《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 《2026年巴彦淖尔市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粮油生产、巩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完善耕地轮作体系,夯实粮食安全底线,增强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统筹推进粮食生产和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二)突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充分发挥耕地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持续提高大豆和油料生产能力。
(三)加强构建合理耕作制度。聚焦稳定玉米等粮食产能,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强化小麦生产保障,重点推行玉米、小麦等作物与大豆、向日葵、杂粮杂豆、番茄、辣椒、瓜菜等轮作,扩大大豆、小麦轮作,支持第一、第二积温带常年种植玉米地区
轮作种植大豆。
二、任务目标
2026年上级下达临河区耕地轮作任务面积29.43万亩。按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的要求,统筹考虑各乡镇(农场)2026年轮作申报情况,确定各乡镇(农场)轮作任务面积。
三、补贴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资金来源
按照《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支出方向)的通知》(巴财农〔2026〕467号)要求,2026年上级下达耕地轮作资金4414.5万元。
(二)补贴对象
在我区合法耕地上开展耕地轮作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小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合规合法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协议的,应补签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合规合法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三)补助标准
对自愿承担轮作任务的生产主体,按照承担的实际轮作种植面积,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50元。
(四)补助方式
采取“一卡通”或“对公”方式发放补贴,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五)轮作区域和规模
1.集中连片麦后复种面积达到80亩及以上(复种面积为麦后复种的所有作物的面积),符合轮作条件,必须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中。
2.集中连片转基因玉米面积达到100亩及以上,符合轮作条件,必须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中。
3.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种植辣椒、洋葱的地块,符合轮作条件,必须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
4.其他轮作规模未做特别规定的,每一集中连片实施区域种植面积不低于100亩。
5.2025年和2026年都种植小麦套玉米的,不能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中。
6.若作物为冷凉蔬菜,享受冷凉蔬菜补贴的,不能享受2026年轮作补贴。
7.不按照乡镇(农场)整体种植计划安排进行种植的地块,不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
任务面积可根据实际完成情况在乡镇、农场间进行调整,轮作地块的作物不能与上年重茬,上茬作物由村镇核实确认后上报。
(六)轮作模式
黄灌区域重点推行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与向日葵、西甜瓜、脱水菜、葫芦等轮作,形成合理的轮作模式,努力扩大适宜地区小麦和玉米种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充分挖掘特色高效经济作物生产潜力,持续提升耕地质量水平。河滩地禁种高秆作物区域,重点推行大豆、杂粮等矮秆粮食作物与葫芦、西甜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轮作,禁止使用化肥、农药、地膜,节约水资源消耗,保护河道水生态安全。主要轮作模式有:
1.粮-粮轮作:小麦-玉米、玉米-小麦等其他粮食作物之间的轮作。
2.粮(经)-经(粮)轮作:小麦-经济作物、玉米-经济作物、经济作物-小麦、经济作物-玉米等。
3.单种(套种)-套种(单种)轮作。2025年单种(套种)与2026年套种(单种)有重茬的部分,2026年轮作按照未重茬作物折算轮作面积(如2025年种植玉米,2026年种植小麦套玉米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因两年玉米有重茬,2026年轮作补贴面积为折算小麦的种植面积,以此类推)。
4.对2024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不包含大豆)、2025年种植大豆、2026年仍种植大豆的,可以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中。
5.对2024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不包含油料)、2025年种植油料、2026年仍种植油料的,可以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中。
6.2026年与2025年不重茬的其他作物,且符合轮作规模要求,可以纳入2026年轮作项目中。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按照地块属地管理原则,符合轮作条件的生产者向其地块所在的村委会上报今年实际轮作面积和上年与今年的种植作物,不主动申报的视为放弃。村委会汇总后将轮作区域的四至界限、上年今年的种植作物及轮作面积上报乡镇(农场)审核,乡镇(农场)汇总本辖区的轮作面积、四至界限和上年今年的种植作物报区农科局。
(二)轮作区域面积测绘。区农科局推荐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由乡镇(农场)自主选择。测绘组织运用无人机航拍、现场测绘和调查等方式及时对乡镇(农场)上报的基地进行实地航拍测绘(测绘费用由补贴主体支付),确定面积、种植属性(种植的作物、连片情况及面积)等,切实做到地块、位置、面积清晰明了。测绘后出图,将规模化集中连片种植的地块在图上标出,反馈至区农科局、乡镇(农场)和村组(分场)。
(三)核实、上报。乡镇(农场)、村组(分场)、农户对三方的测绘图进行仔细核对,查漏补缺,核对无误后,按照测绘图上标出的区域、面积和作物,农户自行核对认领到户。村委会负责核实并编制种植户花名册,花名册上须有补贴户信息、补贴面积、今年的种植作物、经村社核实确认的上年的种植作物、村社负责人员签名和村委会公章,村委会要对种植花名册在本村三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拍照存档,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后不再受理。公示无异议后将花名册上报乡镇(农场),乡镇(农场)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补贴面积、上下茬口种植作物、台账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发挥实效。
(四)签订轮作协议。由区农科局、承担任务的乡镇(农场)与承担任务的补贴主体三方共同签订耕地轮作协议书(一式三份,区农科局、乡镇(农场)、补贴主体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区农科局、乡镇(农场)和补贴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乡镇(农场)要留存相关台账,同时报区农科局。申报主体要在协议中如实填写轮作面积、上下茬口作物等信息,如出现虚假申报,取消其补贴,并按照骗取、套取农业补贴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五)清册录入、资金公示。补贴主体如选择“一卡通”方式领取补贴,乡镇(农场)按照补贴标准和面积录入耕地轮作补贴清册;补贴主体如选择“对公”方式领取补贴,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协议、收据。村委会要对补贴资金在本村三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拍照存档,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后不再受理。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农场)填报一卡通认定单及提供对公的资料,经区农科局审核同意后,将轮作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生产者手中。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轮作项目由区政府负总责,各相关单位及乡镇(农场)在区政府的组织下开展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轮作补贴政策,按照区农科局提供的资金分配表做好对乡镇(农场)补贴资金的拨付等工作;区农科局负责轮作项目方案的编写、总结的上报,任务的分配和调整,对乡镇(农场)一级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及汇总、科技培训及技术指导;各乡镇(农场)负责轮作合同的签订,对行政村(分场)种植户花名册的汇总、全面核实、调查等工作,积极对接测绘三方做好轮作项目测绘面积及种植作物的核实和监管,同时做好宣传和社会矛盾处理工作;村组(分场)负责把好各类表册、数据的第一道关口,特别是面积确认、上下茬口作物、资金数据等要准确无误,必须执行好两次公示制度。
(二)强化技术服务。成立技术小组,积极开展轮作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农民尽快掌握轮作技术要领,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春小麦两改三配套及麦后复种多元栽培技术、小麦套晚播向日葵栽培技术、玉米三优两增全程机械化技术、向日葵沟膜垄植抗旱抗盐耐列当栽培技术、河套灌区玉米无膜增密轻简化栽培技术等适合当地采用的新技术、新成果为补充,以办小班和讲实用技术为主,以培训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开展培训。结合当地生产实际,编印技术手册,印发宣传资料及多种形式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技知识在农民中的普及率。
(三)认真宣传总结。项目示范区所在乡镇(农场)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和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项目政策和实施成效,着力营造生产生态协同、用地养地兼顾,轮作增产增效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农民实施轮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农业科技入户培训和指导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会、技术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在服务环节和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种粮大户和农民群众到示范片进行学习和观摩。要切实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示范片,分区域、分季节、分层次抓好技术培训和生产指导,确保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附件:1.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
2.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资金概算表
3.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工作专班
4.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工作技术小组
附件1:
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
|
序号 |
乡镇(农场) |
2026年轮作任务面积(万亩) |
备注 |
|
1 |
双河镇 |
2.09 |
|
|
2 |
白脑包镇 |
4.31 |
|
|
3 |
干召庙镇 |
3.91 |
|
|
4 |
临河农场 |
0.78 |
|
|
5 |
狼山农场 |
1.58 |
|
|
6 |
新华镇 |
6.12 |
|
|
7 |
曙光乡 |
0.60 |
|
|
8 |
八一乡 |
0.64 |
|
|
9 |
狼山镇 |
2.84 |
|
|
10 |
乌兰图克镇 |
4.00 |
|
|
11 |
城关镇 |
2.56 |
|
|
合计 |
29.43 |
备注:任务面积参考各乡镇(农场)2026年轮作意向申报面积等进行分配,乡镇(农场)间的实施面积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2:
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资金概算表
|
补助面积 (万亩) |
补助标准 (元/亩/年) |
2026年上级下达资金 (万元) |
备注 |
|
29.43 |
150 |
4414.5 |
附件3:
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工作专班
组 长:安文哲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袁忠利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煜 区政府办副主任
孟 良 区农科局局长
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李广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苗三明 区农科局副局长
何忠萍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高海燕 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葛惠婷 区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张月容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股长
各乡镇(农场) 乡镇长(场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科局,办公室主任由孟良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补贴方案拟定、工作协调、上传下达等日常事务工作。
附件4:
2026年临河区耕地轮作工作技术小组
组 长: 孟 良 区农科局局长
副组长: 苗三明 区农科局副局长
何忠萍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 高海燕 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樊秀荣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张月容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股长
任志江 区农科局市场与对外合作股股长
乔 娜 区农科局科技教育股股长
吴利娜 区农科局高级农艺师
孙秀云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股股长
刘偲琪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推广股股长
全兴霞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果蔬股股长
代 丞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主任
张 勇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干部
鲁治宜 区农科局种植业股干部
董素琴 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干部
徐 立 区农科局综合保障中心干部
黄 瑞 干召庙镇农科站站长
赵 超 乌兰图克镇农科站站长
贾俊岐 新华镇农科站站长
杨 敏 白脑包镇农科站站长
郭 俊 城关镇农科站站长
李文良 双河镇农科站站长
赵子龙 狼山镇农科站干部
马 兰 曙光乡农科站站长
董 彬 八一乡农科站站长
葛胜明 狼农公司产业部部长
候 婷 临农公司产业部干部
初审:张月容 复审:高海燕 终审:苗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