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10:24 信息来源: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要求,经过对临河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提交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核后,现在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示清单(2024)年度公示名单(2).xlsx

 

临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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