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加强校园安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辖区教育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吸纳相关建议,现将下一步工作举措答复如下:
一、完善制度体系,压实治理责任
持续完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体系,修订防治工作方案、线索排查、调查处置、责任追究等专项制度,统一认定标准、办理流程与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门、学校、班级、教职工四级管理责任,细化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安保等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将校园欺凌防治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校长履职考评与教师绩效考核,采取日常巡查、专项督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强化督导,对履职缺位、处置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依规追责问责。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对线索摸排、核查处置、整改落实、回访巩固全流程登记建档,实行闭环管理,保障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厚植文明理念
将反欺凌教育嵌入德育、法治、安全教育全过程。依托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周、心理健康教育月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反欺凌宣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普及法律法规、行为准则与自我防护知识。依托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大屏、家校微信群等线上线下阵地,广泛倡导友善互助、反对欺凌的文明理念。组织手抄报、主题演讲、防欺凌情景剧等实践活动,营造平安友善校园氛围。推行教师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关注性格孤僻、情绪异常、人际交往困难的学生,及时疏导心理、化解人际矛盾,从源头遏制校园欺凌滋生。
三、细化排查处置,提升管控能力
建立每日巡查、每周排查、每月复盘隐患排查机制,紧盯课间、午休、上下学、宿舍楼道、校园周边、网络空间等重点时段与区域,全面排查显性欺凌、隐性欺凌、网络欺凌线索,建立学生风险管控清单。严格依规对欺凌问题分级分类处置,规范线索上报、取证核查、批评训导、心理干预、行为矫治全流程处置流程。定期组织教职工开展欺凌识别、矛盾调解、应急处置、心理疏导专项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一线处置专业化水平。对涉事学生实行长期跟踪管理,持续开展心理帮扶、思想矫治与行为监督,定期回访复查,严防问题复发、二次欺凌。
四、深化多方联动,凝聚共治力量
健全跨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对接公安、司法、网信、卫健、属地乡镇 (街道) 等单位,搭建信息互通、联合排查、协同处置协作体系,联合整治校园周边乱象、网络欺凌等突出问题。深化家校协同育人,借助家长会、家长课堂普及校园欺凌危害、法定监护职责与科学家庭教育方式,引导家长主动参与学生教育管理。整合校内德育干部、班主任、学生安全员、文明劝导员力量,拓宽欺凌线索举报渠道。常态化邀请法治副校长入校授课,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普法宣讲,结合校园欺凌、网络侵害、预防性侵害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筑牢青少年法治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学生守法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五、抓实专门教育,做好学生矫治管控
临河区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专门矫治教育学生送读、送离工作流程 (试行)》文件要求,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印发《关于成立临河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专门矫治教育评估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临河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统筹多部门协同推进专门教育工作。截至当前,全区已送入专门学校矫治学生 1 人、因病暂缓送读 1 人、等待专业评估 2 人。后续我区将进一步规范评估研判、接送管理、矫治帮教全流程,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精准实施专门矫治教育,做到早干预、早矫治,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最后一道防线。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提案建议为抓手,持续补齐校园安全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短板: 一是持续健全欺凌防治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推进心理健康筛查全覆盖,配齐配强校园心理教师,做实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是深化警校、家校、社校联动模式,织密未成年人保护防护网; 四是规范专门教育评估送读流程,做好不良行为学生帮教转化,全方位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力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教育事业、校园安全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与建言献策,恳请您继续关注教育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