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文委员:
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儿童、孤独症儿童医疗的提案》(第2025206号)已收悉,主要内容是建议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脑瘫和儿童孤独症康复救治保障机制,经认真研究讨论,现结合临河区医疗保障政策,就涉及医保事宜回复如下:
一、现行医保关于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的政策说明
巴彦淖尔市对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标准,暂无门诊慢病和特殊疾病等针对性政策。经了解,儿童脑瘫、儿童孤独症患者做康复训练治疗费用,残联、民政等部门有相关救助助政策。
二、解决建议
对于“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共同参与的儿童脑瘫和儿童孤独症康复救治保障机制”的建议,需要政府层面制定出台政策,属卫健部门“大病救治”范围,医保部门可按政府出台的政策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暂不做答复。
由于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临河区医保部门无制定政策权限。对于“将治疗及医疗康复服务项目、必要的检验、检查及药品费用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保障范围,制定合理的医保支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的建议,临河区医保局已向巴彦淖尔市医疗保障局提请建议,拟根据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临床治疗需求,逐步将适用于儿童脑瘫和儿童孤独症的有效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复
承办单位: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