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赵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重度残疾人申领补贴简化流程和优化服务的建议》我会已收悉,经认真研究讨论,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建议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残疾人证申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程序简化;二是社保卡与残疾人证信息合并优化;三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认证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一体化;四是进一步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会高度重视,经与卫健、社保、民政、政数局等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后,现予以回复:
一、关于残疾人证申领和重度残疾人补贴申领程序简化方面。
(一)关于残疾人证申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核发残疾人证的程序包含:1、申请;2、受理;3、评定、公示;4、审核、批准;5、发放、存档。
目前,为了方便残疾人申请残疾人证,我们主要在简化办证流程和减少办证环节上下功夫,重点从领取鉴定表和公示环节入手,尽量减少群众跑腿次数。一是在领取残疾鉴定表方面,我们改变以往去残联领表的做法,把鉴定表下放到乡镇(农场)、办事处残联服务窗口和鉴定医院,这样残疾人或其亲属可就近就便领取申请表,也可以直接到鉴定医院领表并进行鉴定。二是关于评定、公示环节方面。为了简化程序、减少公示环节残疾人来回往返盖章跑两趟的情况,我们曾计划把公示盖章环节通过微信或网上电子传输到乡镇(农场)、办事处残联,公示盖章后再电子传输回区残联进行扫描打印存档,从而实现“数据多跑腿、残疾人少跑腿”。但《细则》中明确要求“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嘎查村(社区)予以公示。”所以,依照《通知》要求只能在嘎查村(社区)进行公示。而如果以电子传输形式发到全区260多个嘎查村(社区),往往会因基层嘎查村人员变动频繁、操作不规范等原因不能及时发回区残联而贻误工作。因此,针对公示环节目前存在的残疾人往返跑腿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自治区残联进行反馈,提请修改完善《细则》,简化公示环节,或明确在乡镇(农场)、办事处以电子传输形式进行公示,切实优化办证程序,方便残疾群众。三是开展上门鉴定服务。近几年来,区残联不断加大上门鉴定服务频次,对瘫痪卧床等行动不便的肢体残疾人和抵触、排斥去医院的精神、智力残疾人,我们有求必应,积极联系相关鉴定医生及时上门进行鉴定并尽快办理残疾证,让残疾人尽快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各项扶持惠残政策。
(二)关于重度残疾补贴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审核并发放,经我会与民政部门沟通,“两项补贴”申领只须带相关资料到乡镇(农场)、办事处民政窗口一次办理即可完成。
二、关于社保卡与残疾人证信息合并优化方面
由于社保卡与残疾人证合并所涉及的部门较多,内容整合较为复杂,当前残疾人证还尚未实现与社保卡的合并;而且,最新的三代残疾人证中,视力残疾人证背面是红色的,正面有盲文标识,这些都是残疾人证的一些特殊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并进程。当然,这些特殊属性在当今技术层面也并非难事。近期,我们从上级部门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推进身份证、残疾证、社保卡三卡融合,有望在年内实现“三证合一”,预计很快就会实现。
三、关于残疾人补贴认证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一体化
经与我区人社局、民政局两个部门了解到,社保卡待遇资格认证程序是由自治区人社厅开发,残疾人补贴认证程序是由临河区民政部门开发的,将两个程序进行合并统一认证将会减少重复认证的繁琐程序,有效提高领取待遇人员认证效率,让群众、特殊人群少跑路。从目前进展情况看,这项工作的实现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同时需要与人社局和民政局的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配合。我们相信,通过“三证合一”的实现,残疾人补贴认证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一体化也会同步推进。
四、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方面
中国残联办公厅于2021年印发了《“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也于2023年发布,这两个文件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划。截至目前,临河区已有两家专业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军友康宁医院,4A级;慈善医院朗润园福仁中医院,3A级。)获得自治区的等级评定,这两家机构现有床位493张,托养残疾人35人,这些入住的残疾人均得到了相对专业、完善的托养服务。2025年5月,另有两家机构也进行了申报,如果申报通过后,床位将增加到876张,服务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相信随着老龄化事业的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托养机构逐步实现升级达标,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优质的托养服务,助推残疾人事业达到新的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关注。我们将以此份议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扶残助残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也欢迎您随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监督、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
临河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