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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科技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4 15:24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科技服务中心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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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本单位技术下乡、现场核查、业务调研、应急处置、公务出行等工作用车需求,有效缓解单位公务用车不足问题,保障出行安全、高效、合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临河区公开遴选1家车辆租赁服务单位,作为本单位定点车辆租赁合作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车辆出租、租赁公司(或服务组织)

二、服务内容

1、为科技服务中心公务及技术业务工作提供常态化、应急性车辆租赁服务;

2、服务车型包含:轿车、SUV、7 座 / 9 座商务车、中巴车等,满足不同规模、不同路况公务出行需求;

3、服务范围:本地区域内公务出行、跨区域长途公务出行、临时应急用车、批量集中出行等;

4、配套服务:车辆干净整洁、手续齐全、保险完备、驾驶员持证上岗、文明驾驶、准时响应、全程安全保障;

5、按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要求,规范提供用车登记、行程确认、费用结算、票据开具等配套服务。

 

三、服务期限

暂定1 年,自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合作资格。

四、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确定1家合格服务单位,纳入我单位定点车辆租赁服务库,统一调度使用。

五、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选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合规的车辆租赁经营资质,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及稳定车辆资源;

3、拥有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标准的运营车辆,车辆手续齐全,年检合格、保险齐全(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等足额投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4、配备专职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对应车型驾驶证,驾龄满足安全驾驶要求,无重大交通违法、重大交通事故、酒驾醉驾、吸毒等不良记录;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缴纳社保,无失信惩戒、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6、具备较强的应急保障和快速响应能力,能够满足我单位工作日、节假日、夜间、临时加急等用车需求;

7、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约、投诉失信等情形;

8、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车辆租赁服务业务,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9、符合国家、地方及我单位关于公务用车、公务出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参选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具体材料清单:

1、《车辆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车辆租赁经营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报名时提供);

6、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可供调配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车型、座位数、购置年限、年检状态、保险有效期等;

9、驾驶员信息清单:含姓名、驾龄、驾驶证类型、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承诺;

10、近 3 年同类公务 / 事业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服务案例等);

11、服务方案:含响应时效、调度流程、安全保障、应急处置、费用标准、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内容;

12、《报价明细表》(附件 2,按车型、里程、超时、跨区域等分项报价);

13、《诚信经营及服务承诺书》(附件 3);

14、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书面声明;

七、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全程公开报名条件、评审标准、遴选流程,平等对待所有参选单位;

2、竞争择优原则:综合比对资质、车况、信誉、业绩、报价、服务能力、安全保障、响应效率等因素择优确定;

3、质量优先原则:突出安全合规、响应及时、服务规范、保障有力,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依据;

4、集体评审原则:由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统一评审、集体研究、结果公示。

八、评审方式及评分标准

本次遴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为中选服务单位。

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

1、企业资质与规模(15 分):法人资格、经营资质、注册年限、车辆规模、固定场所等(每项1-3分);

2、车辆及安全保障(25 分):车况年限、保险齐全度、年检合规性、安全管理制度、应急保障能力等(每项3-5分);

3、驾驶员及服务团队(15 分):人员资质、驾龄结构、无不良记录、服务规范、培训管理等(每项1-3分);

4、同类业绩与经验(20 分):近 3 年事业单位 /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案例、合作口碑、履约情况等(每项4-6分);

5、报价合理性(15 分):报价公开透明、符合市场公允水平、无不合理加价、结算清晰等(最低价满分,其余价格按比例减分);

6、服务方案与承诺(10 分):响应时效、调度效率、售后保障、投诉处理、合规履约承诺等(每有一项2分)。

九、报名及材料提交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18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方式

采取现场递交方式,不接受邮寄、快递,逾期、资料不全、未盖章的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提交地点

临河区科技服务中心517办公室(详细地址:临河区金秋华城商业街机关事务局办公楼B座)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冯惠  联系电话:0478-8523622

十、相关要求

1、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资质、隐瞒不良记录 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我单位合作黑名单,3 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服务遴选;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标书费。

欢迎符合条件、信誉良好、保障有力的车辆租赁服务单位积极报名。

附件:

1、公开遴选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单位报名表

2、车辆租赁服务报价明细表

3、诚信经营及服务承诺书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科技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4日



初审:冯惠       复审:辛勤        终审: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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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科技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遴选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4 15:24

信息来源: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科技服务中心

为切实保障本单位技术下乡、现场核查、业务调研、应急处置、公务出行等工作用车需求,有效缓解单位公务用车不足问题,保障出行安全、高效、合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临河区公开遴选1家车辆租赁服务单位,作为本单位定点车辆租赁合作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车辆出租、租赁公司(或服务组织)

二、服务内容

1、为科技服务中心公务及技术业务工作提供常态化、应急性车辆租赁服务;

2、服务车型包含:轿车、SUV、7 座 / 9 座商务车、中巴车等,满足不同规模、不同路况公务出行需求;

3、服务范围:本地区域内公务出行、跨区域长途公务出行、临时应急用车、批量集中出行等;

4、配套服务:车辆干净整洁、手续齐全、保险完备、驾驶员持证上岗、文明驾驶、准时响应、全程安全保障;

5、按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要求,规范提供用车登记、行程确认、费用结算、票据开具等配套服务。

 

三、服务期限

暂定1 年,自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合作资格。

四、遴选数量

本次遴选确定1家合格服务单位,纳入我单位定点车辆租赁服务库,统一调度使用。

五、参选单位资格条件

参选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合法合规的车辆租赁经营资质,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专业服务团队及稳定车辆资源;

3、拥有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运行标准的运营车辆,车辆手续齐全,年检合格、保险齐全(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等足额投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4、配备专职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对应车型驾驶证,驾龄满足安全驾驶要求,无重大交通违法、重大交通事故、酒驾醉驾、吸毒等不良记录;

5、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缴纳社保,无失信惩戒、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6、具备较强的应急保障和快速响应能力,能够满足我单位工作日、节假日、夜间、临时加急等用车需求;

7、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约、投诉失信等情形;

8、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车辆租赁服务业务,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9、符合国家、地方及我单位关于公务用车、公务出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参选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具体材料清单:

1、《车辆租赁服务单位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车辆租赁经营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报名时提供);

6、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可供调配车辆清单:含车牌号、车型、座位数、购置年限、年检状态、保险有效期等;

9、驾驶员信息清单:含姓名、驾龄、驾驶证类型、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承诺;

10、近 3 年同类公务 / 事业单位车辆租赁服务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服务案例等);

11、服务方案:含响应时效、调度流程、安全保障、应急处置、费用标准、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内容;

12、《报价明细表》(附件 2,按车型、里程、超时、跨区域等分项报价);

13、《诚信经营及服务承诺书》(附件 3);

14、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书面声明;

七、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全程公开报名条件、评审标准、遴选流程,平等对待所有参选单位;

2、竞争择优原则:综合比对资质、车况、信誉、业绩、报价、服务能力、安全保障、响应效率等因素择优确定;

3、质量优先原则:突出安全合规、响应及时、服务规范、保障有力,不以最低价作为唯一中标依据;

4、集体评审原则:由我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统一评审、集体研究、结果公示。

八、评审方式及评分标准

本次遴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1名为中选服务单位。

评分标准(总分 100 分)

1、企业资质与规模(15 分):法人资格、经营资质、注册年限、车辆规模、固定场所等(每项1-3分);

2、车辆及安全保障(25 分):车况年限、保险齐全度、年检合规性、安全管理制度、应急保障能力等(每项3-5分);

3、驾驶员及服务团队(15 分):人员资质、驾龄结构、无不良记录、服务规范、培训管理等(每项1-3分);

4、同类业绩与经验(20 分):近 3 年事业单位 /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案例、合作口碑、履约情况等(每项4-6分);

5、报价合理性(15 分):报价公开透明、符合市场公允水平、无不合理加价、结算清晰等(最低价满分,其余价格按比例减分);

6、服务方案与承诺(10 分):响应时效、调度效率、售后保障、投诉处理、合规履约承诺等(每有一项2分)。

九、报名及材料提交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18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方式

采取现场递交方式,不接受邮寄、快递,逾期、资料不全、未盖章的报名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三)提交地点

临河区科技服务中心517办公室(详细地址:临河区金秋华城商业街机关事务局办公楼B座)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冯惠  联系电话:0478-8523622

十、相关要求

1、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资质、隐瞒不良记录 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我单位合作黑名单,3 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服务遴选;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标书费。

欢迎符合条件、信誉良好、保障有力的车辆租赁服务单位积极报名。

附件:

1、公开遴选社会车辆租赁服务单位报名表

2、车辆租赁服务报价明细表

3、诚信经营及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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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冯惠       复审:辛勤        终审: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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