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和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监函〔2026〕204号)的要求,现就临河区财政局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和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一)行政单位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二)事业单位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排水事业中心。
(三)国有企业
巴彦淖尔市通德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流程是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有企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计提、金融工具核算、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和其他相关单位。
三、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四)《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五)《企业会计制度》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八)《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九)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制度规定。
四、检查时间
2026年8月20日—9月25日。
五、检查要求
被检查单位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检查。及时整理好内部管理制度文本和各类业务档案资料,并做好自查工作以备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回避、推迟或者拒绝检查,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美霞 联系电话:0478-8761597
临河区财政局
2026年8月14日
初审:郝美霞 复审:赵乐 终审:白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