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 登录/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临河概况

  • 今日临河

    国务院信息

    政务要闻

    政务动态

  • 招商引资

  • 政务公开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基层政务公开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依申请公开

  • 政务服务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一件事主题

    基础清单

    特色专区

    便民应用

    12345平台

  • 互动交流

    网上咨询

    信访大厅

    在线访谈

    调查征集

    政策问答库

  • 网站首页
  • 临河概况
  • 今日临河
  • 招商引资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本站
  • 本站
  • 全市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

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09:54 信息来源:临河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内农牧机发〔2022〕175号

各盟市农牧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1〕28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防控技术化手段,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2022年起,自治区拟对部分重点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方式,即机具出厂前需生成唯一身份二维码并安装在机具铭牌位置、加装能够对机具进行定位的北斗定位终端将数据直传到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通过手机APP能够扫描机具身份二维码办理补贴。实现二维码、手机APP和北斗定位终端及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的有力支撑,推动补贴政策实施更加安全、高效、便民、利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列入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自走式青(黄)饲料收获机、自走式喷雾机、插秧机(四轮乘坐式)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

(二)实施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我区申请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机具必须有二维码标识,前置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将数据上传到我区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否则无法办理补贴。同时,我区将逐步实施“先办后补”即先办理补贴申请,机具作业的面积达到20亩后,再兑付补贴资金的方式发放购置补贴资金,从而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持购买的机具,真正服务于农牧业机械化生产。

(三)实施对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称为“购机者”)。

二、有关要求

(一)生成农机二维码

1.生产企业免费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j2wm.com),注册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添加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自走式机械还应添加发动机编号、发动机标定功率等信息,生成机具二维码标识。

2.机具二维码标识应符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用二维码 编码规则》(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使用金属材质铆接固定安装于机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机扫描。二维码标牌可以与原产品铭牌合二为一,也可以在原产品铭牌邻接位置单独铆接固定。

3.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要通过二维码系统配套的APP核验工具(登录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可下载),核查该二维码是否能够正常读取,因不能正常被读取二维码信息影响补贴申请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

(二)前置安装北斗定位终端

1.农机生产企业要在机具出厂销售前安装好北斗定位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要满足统一的功能要求和通信协议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3),确保数据能够稳定上传到我区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上。

2.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后,要在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中将北斗定位终端设备编号(IMEI号)与机具出厂编号、机具二维码身份证一一绑定,实现“一机一码一终端”。

3.生产企业或为生产企业提供北斗定位终端配套的企业,可以免费使用农机物联网开发者平台(http://dev-iot.dtwl360.com)对接通信协议,并在该平台添加安装的北斗定位终端,确保安装在农机上的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对接成功。企业可在物联网开发者平台或二维码配套APP上,查看机具轨迹数据是否上传成功。因北斗终端不能正常上传数据,影响用户补贴申请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

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联系电话:0471-6652209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110247163;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519101222;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APP技术支持电话:18610968177。

 

 

 

临河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3日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政务新媒体矩阵

政务新媒体矩阵

临河公安
临河公安
临河公安
临河民政
临河民政
临河民政
临河商务
临河商务
临河商务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治临河
法治临河
法治临河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应急
临河应急
临河应急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住建
临河住建
临河住建
临河微城管
临河微城管
临河微城管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放大图片

党政机关
  •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蒙ICP备13003680号-1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12377,0478-8521657
  • (网站支持IPv6)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蒙古文版 蒙古文版
无障碍 无障碍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临河概况
  • 今日临河
  • 招商引资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临河概况
  • 临河概况
今日临河
  • 国务院信息
  • 政务要闻
  • 政务动态
招商引资
  • 招商引资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基层政务公开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政务服务
  •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 个人服务
  • 法人服务
  • 一件事主题
  • 基础清单
  • 特色专区
  • 便民应用
  • 12345平台
互动交流
  • 网上咨询
  • 信访大厅
  • 在线访谈
  • 调查征集
  • 政策问答库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
转发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稳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方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3 09:54

信息来源:临河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内农牧机发〔2022〕175号

各盟市农牧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1〕28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风险防控技术化手段,加快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2022年起,自治区拟对部分重点机具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三合一”办理方式,即机具出厂前需生成唯一身份二维码并安装在机具铭牌位置、加装能够对机具进行定位的北斗定位终端将数据直传到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通过手机APP能够扫描机具身份二维码办理补贴。实现二维码、手机APP和北斗定位终端及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管理的有力支撑,推动补贴政策实施更加安全、高效、便民、利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列入我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范围的机具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谷物联合收割机、玉米收获机、自走式青(黄)饲料收获机、自走式喷雾机、插秧机(四轮乘坐式)等品目或档次的机具。

(二)实施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22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并在我区申请购置与应用补贴的机具必须有二维码标识,前置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将数据上传到我区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否则无法办理补贴。同时,我区将逐步实施“先办后补”即先办理补贴申请,机具作业的面积达到20亩后,再兑付补贴资金的方式发放购置补贴资金,从而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支持购买的机具,真正服务于农牧业机械化生产。

(三)实施对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称为“购机者”)。

二、有关要求

(一)生成农机二维码

1.生产企业免费使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nj2wm.com),注册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添加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自走式机械还应添加发动机编号、发动机标定功率等信息,生成机具二维码标识。

2.机具二维码标识应符合《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用二维码 编码规则》(T/NJ 1265—2020/T/CAAMM 80—2020)要求,使用金属材质铆接固定安装于机具醒目位置,方便手机扫描。二维码标牌可以与原产品铭牌合二为一,也可以在原产品铭牌邻接位置单独铆接固定。

3.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前,要通过二维码系统配套的APP核验工具(登录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可下载),核查该二维码是否能够正常读取,因不能正常被读取二维码信息影响补贴申请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

(二)前置安装北斗定位终端

1.农机生产企业要在机具出厂销售前安装好北斗定位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要满足统一的功能要求和通信协议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3),确保数据能够稳定上传到我区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上。

2.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后,要在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中将北斗定位终端设备编号(IMEI号)与机具出厂编号、机具二维码身份证一一绑定,实现“一机一码一终端”。

3.生产企业或为生产企业提供北斗定位终端配套的企业,可以免费使用农机物联网开发者平台(http://dev-iot.dtwl360.com)对接通信协议,并在该平台添加安装的北斗定位终端,确保安装在农机上的北斗定位终端数据传输对接成功。企业可在物联网开发者平台或二维码配套APP上,查看机具轨迹数据是否上传成功。因北斗终端不能正常上传数据,影响用户补贴申请的,相应损失全部由生产企业负责。

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联系电话:0471-6652209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二维码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110247163;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519101222;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三合一”办理APP技术支持电话:18610968177。

 

 

 

临河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3日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 蒙ICP备13003680号-1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 
  •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12377,0478-8521657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