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 长辈版 退出长辈版
  • 登录/注册
  • 集约化站群导航
  • 旗县区导航

    • 五原县
    • 磴口县
    • 乌拉特前旗
    • 乌拉特中旗
    • 乌拉特后旗
    • 杭锦后旗

    部门导航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化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访局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发区导航

    • 经济技术开发区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 网站首页

  • 临河概况

  • 今日临河

    国务院信息

    政务要闻

    政务动态

  • 招商引资

  • 政务公开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基层政务公开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依申请公开

  • 政务服务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个人服务

    法人服务

    一件事主题

    基础清单

    特色专区

    便民应用

    12345平台

  • 互动交流

    网上咨询

    信访大厅

    在线访谈

    调查征集

    政策问答库

  • 网站首页
  • 临河概况
  • 今日临河
  • 招商引资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本站
  • 本站
  • 全市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17:34 信息来源:临河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保存保存 打印打印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内农机鉴发[2019]15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实施细则》(内农机鉴发〔2019〕17号)的规定,结合《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和自治区现有鉴定能力,经自治区农牧厅同意,现将《2024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予以发布并从即日起实施,2023年发布的指南从即日起废止。农机企业可依据以上文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上申请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包括推广鉴定、专项鉴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用户名单》请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下载空白样表,其他材料应按试验鉴定的类型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的要求准备,在对应栏目上传相关资料。申报专项鉴定时,符合大纲要求的创新性证明文件在用户名单处上传、符合大纲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应用报告(如有)与创新性证明文件合并上传。申报推广鉴定和专项鉴定时,纸质材料需邮寄申请表和产品说明书。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咨询电话:0471-5332462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咨询电话:0471-4314387

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与万通路交汇处东南角

收件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12楼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收件人电话:0471-5332462

关于证书有效期满注册:

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有效期满注册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机企业需在证书到期前6月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中提交证书注册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的通知》(内农牧技农机(鉴)字〔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网址目前变更为:http://219.159.12.141:8090/appraisal_font。为确保证书到期前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建议至少提前3个月提交全部申请材料,请有关企业尽早准备。如因申报不及时导致无法在证书到期前完成注册,或经确认不受理注册申请的,证书逾期后失效。

 

附件:2024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doc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4年9月5日


中国政府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政务新媒体矩阵

政务新媒体矩阵

临河公安
临河公安
临河公安
临河民政
临河民政
临河民政
临河商务
临河商务
临河商务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治临河
法治临河
法治临河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退役军人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区医疗保障局
临河应急
临河应急
临河应急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临河住建
临河住建
临河住建
临河微城管
临河微城管
临河微城管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放大图片

党政机关
  •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蒙ICP备13003680号-1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12377,0478-8521657
  • (网站支持IPv6)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蒙古文版 蒙古文版
无障碍 无障碍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网站首页
  • 临河概况
  • 今日临河
  • 招商引资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互动交流
临河概况
  • 临河概况
今日临河
  • 国务院信息
  • 政务要闻
  • 政务动态
招商引资
  • 招商引资
政务公开
  • 政策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基层政务公开
  •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 依申请公开
政务服务
  •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
  • 个人服务
  • 法人服务
  • 一件事主题
  • 基础清单
  • 特色专区
  • 便民应用
  • 12345平台
互动交流
  • 网上咨询
  • 信访大厅
  • 在线访谈
  • 调查征集
  • 政策问答库

回到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 17:34

信息来源:临河区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各有关农机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内农机鉴发[2019]15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实施细则》(内农机鉴发〔2019〕17号)的规定,结合《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和自治区现有鉴定能力,经自治区农牧厅同意,现将《2024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予以发布并从即日起实施,2023年发布的指南从即日起废止。农机企业可依据以上文件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http://zwfw.nmg.gov.cn)上申请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包括推广鉴定、专项鉴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用户名单》请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下载空白样表,其他材料应按试验鉴定的类型和内蒙古政务服务网的要求准备,在对应栏目上传相关资料。申报专项鉴定时,符合大纲要求的创新性证明文件在用户名单处上传、符合大纲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或产品应用报告(如有)与创新性证明文件合并上传。申报推广鉴定和专项鉴定时,纸质材料需邮寄申请表和产品说明书。

内蒙古政务服务网咨询电话:0471-5332462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咨询电话:0471-4314387

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与万通路交汇处东南角

收件人: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12楼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收件人电话:0471-5332462

关于证书有效期满注册:

经确认符合要求的有效期满注册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机企业需在证书到期前6月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中提交证书注册申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有效期满注册的通知》(内农牧技农机(鉴)字〔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网址目前变更为:http://219.159.12.141:8090/appraisal_font。为确保证书到期前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建议至少提前3个月提交全部申请材料,请有关企业尽早准备。如因申报不及时导致无法在证书到期前完成注册,或经确认不受理注册申请的,证书逾期后失效。

 

附件:2024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doc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4年9月5日


  • 移动版
  • 电脑版
  •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8020002
  • 蒙ICP备13003680号-1 蒙公网安备:15080202000021号
  •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党政大楼 
  •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0478-852676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12377,0478-8521657
  • (网站支持IPv6)
  • 党政机关
您即将离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