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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公报>政府办文件>2022年>第10期(总期第69期)    日期:2023-02-01 09:30
关于下达2023年临河区小麦生产任务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2〕6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圆满完成2023年我区小麦播种任务,现将《2023年临河区小麦生产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实绩考核、乡村振兴考核、“五面红旗”乡镇(农场)党委创建和乡镇(农场)党委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的重要考核指标,请各乡镇(农场)及相关部门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切实抓好小麦生产工作,确保小麦生产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临河区小麦生产任务分解表》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日

 

附件:

2023年临河区小麦种植任务分解表




面积:万亩

乡镇(农场)

可种植面积

2023年小麦任务面积

备注

八一乡

8.44

0.91


白脑包镇

32.01

3.89


城关镇

6.73

0.72


干召庙镇

33.75

4.10


狼山农场

7.97

0.97


狼山镇

27.77

3.37


临河农场

2.75

0.30


曙光乡

1.47

0.16


双河镇

11.72

1.26


乌兰图克镇

26.01

3.16


新华镇

50.79

6.17


合计

209.43

25.00


  备注:1.小麦任务为折纯面积。2.任务面积中的22.5万亩按照各乡镇、农场可种植面积占我区可种植总面积(可种植总面积=耕地总面积-未耕面积-休耕面积-工程恢复成林地和水面面积—河道耕地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3.任务面积中的2.5万亩按照图克镇、新华镇、狼山镇、白脑包镇、干召庙镇、狼山农场6个乡镇(农场)耕地面积占6个乡镇(农场)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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