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2019年临河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临河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9月份是自治区第36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对于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巩固和发展我区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按照《巴彦淖尔市民委关于开展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动力。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今年的活动月以“草原儿女齐心向党,民族团结献礼国庆”为主题,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弘扬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并宣传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区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我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面貌。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单位、沿街的各种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以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宣传力量,深入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以集中宣讲、户外宣传、知识竞赛、诗歌朗诵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视察内蒙古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二)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结合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以及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各部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系列活动,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民族历史文化教育,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民族常识的教育,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注重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充分利用九月开学季,在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七个一”活动(即每年召开一次班会、每个学生参加一次实践活动、学习一个典型模范、讲述一个故事、学唱一首歌曲、撰写一篇作文、参观一次展览),把民族团结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进网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各族青少年学生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爱我中华的种子深深扎入各族青少年心中。
(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和《巴彦淖尔市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精神,要进一步推动创建责任落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紧密结合实际,紧贴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采取开展创建工作培训、组织开展互观互检活动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单位参观活动,充分发挥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做好示范单位巩固提升工作,全面推广先进工作经验,积极宣传创建工作典型事迹,打造本地区创建工作品牌。
(四)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要积极挖掘、培育和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以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典型、弘扬正能量的良好社会风尚。组织我区少数民族代表组团参观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让各族参观群众感受到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组织开展对民族团结模范个人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五)积极开展办实事、解难题活动。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组织开展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认真研究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就业、教育、医疗以及出行、饮水、通讯、网电等难题,积极谋划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各办事处及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意识,重点在子女上学、饮食习惯、就业创业等方面加强协调帮助,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民族团结。组织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区民委要充分认识开展好第36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织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协调宣传、统战等部门共同推进形成合力,推动活动月工作顺利开展。区民委要当好区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加大组织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月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安排周密、措施有力。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创新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活动,运用全媒体时代各种媒介,努力扩大活动月的社会影响力,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三)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开展活动情况动态信息。活动结束后,区民委将总结活动月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和政府。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请于2019年9月30日之前将活动月工作总结及信息图片资料上报区民委。(联系人:乌吉莫,电话:8523981,电子邮箱:lhqmzj201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