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临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河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区政府组成专项考核组对各乡镇、农场第二季度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组按照评分指标对我区21个集镇和随机抽取的31个Ⅱ类村(分场)(按10%比例抽查)、35个Ⅲ类村(分场)(按5%比例抽查)进行逐项考核打分排名。
根据考核分数,结合创卫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立、环卫运行情况等因素,安排资金104万元,进行第二季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奖补,其中:曙光乡6.0万元、狼山农场6.2万元、八一乡10.9万元、白脑包镇10.8万元、狼山镇12.9万元、乌兰图克镇8.2万元、双河镇9.1万元、临河农场6.0万元、新华镇14.5万元、干召庙镇13.2万元、城关镇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