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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公报>政府办文件>2019年>第10期(总期第40期)    日期:2019-10-17 15:05
关于对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9〕95号

各有关乡镇、农场,各有关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2019年9月2日至29日,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巴彦淖尔市开展了为期28天的专项督查。进驻期间共转办我区25批次、262件群众举报问题,剔除重复举报的132件问题后,实际需办理130件群众举报问题。经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10月17日,已办结98件群众举报问题,剩余32件正在办理。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根据各单位、各部门职能职责,现将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要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要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于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每一件问题的整改成效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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