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临河区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2018年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临河区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
(2018—2020年)
为有效控制全区水污染,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全力开展碧水攻坚战。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为载体,强化源头控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防治污染体系,确保水环境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绿色发展。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
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有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黄河临河段及临河灌水渠道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Ⅲ类标准以上。四排干水质稳定在Ⅳ类标准,五排干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乌梁素海点源污染治理
围绕乌梁素海水质改善总目标,2019年上半年实现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厂和临河区未纳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全部再生利用,不再进入乌梁素海。开展乌梁素海综合治理工程“三大行动”,实现“点源污水‘零入海’、面源污染‘提质控量’、污染源监管‘全覆盖’”。
2018年建成中水回用主管网18.6公里,同时配套建设部分支线工程和消防水鹤及取水点。2019年完成全部支路管网新建改造、内环水系连通、断头路配套建设等。实施中水进园区、进企业、进绿化带、进景观河、进环卫清扫、进厕所“六进”工程,全力推进中水循环利用。2018年计划回用中水876万吨,2019年计划回用1460万吨,实现中水全回用。
牵头领导:李志钧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经商信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城投公司、市政环境公司
(二)深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1.督促农村番茄、脱水菜和屠宰加工企业对现有的环保设施进行提标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并按照《临河区关于乌梁素海源头污水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循环利用或就近用于农田、林草地灌溉、乡村道路洒水养护,2019年开始,不得排入排干。
牵头领导:李志钧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农牧业局、区经商信局、各乡镇、农场
2.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行动计划。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工业废水要全部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进入城市集中处理设施。用水量大或排水量大的企业要配套建设中水处理设施,提高中水循环利用率。
3.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绒毛、屠宰等排水较大的企业配套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
牵头领导:李志钧、张新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经商信局、开发区经济局
(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全力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强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现有部分合流制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要完成晏江路至物流大道、临白路至浩彤小区污水主管网建设,到2020年要实现城区污水的全收集全处理。
2.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厂及企业产生的污泥要进行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处置。要对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禁止处理不达标污泥进入耕地,2018年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2020年要达到90%以上。
牵头领导:雷振华、张新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
(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范围划定,禁养区内的养殖场2018年底前要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建区内严禁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禁止引进大型养猪场,现有的养猪场不准扩大规模。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配套完善粪便、污水储存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到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领导:王银保、李志钧
牵头单位:区农牧业局、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农场
2.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原则,全面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大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实行农资准入机制,坚决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推行农作物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强化剧毒农药的管控,加大农副产品的监测力度,严禁超标农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到2020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3-5个百分点,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废旧农膜当季回收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领导:王银保
牵头单位:区农牧业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农场
3.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为重点,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18年建成干召庙和狼山两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到2020年,所有乡镇、农场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完善“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已经配套完善相关设施的村社要尽快按照有关流程启动运行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设施配套不完善的要尽快配套完善。到2020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大力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原则,推广使用清洁卫生、生态环保的水冲厕所;2018年,新建农村试点户厕300座和达标公共卫生厕所11座,到2020年,让85%以上农民使用上卫生厕所。
牵头领导:斯日古楞、王银保、李志钧、雷振华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城投公司、市政环境公司、爱卫办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农场
(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把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创新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覆盖到区、乡镇(农场)、行政村(分场)的三级河(湖)长制,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因河施策,系统治理,形成河(湖)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河湖渠沟管理保护机制。到2020年确保全区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增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消除,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渠沟管理保护目标。
牵头领导:王银保、李志钧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各乡镇、农场
(六)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
1.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需达到行业先进水平,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0.936亿立方米以内。逐步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进行统一配置,鼓励纺织、化工、番茄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新建项目要优先使用再生水。从2018年开始,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应安装建设中水设施。
2.要抓好工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执行高耗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到2020年,电力、纺织、石油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必须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下降25%以上。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到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发展农业节水,到2020年,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以上。
牵头领导:王银保
牵头部门: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农牧业局、区住建局、区经商信局
(七)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1.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行动。全面完成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勘界工作,在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相应的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在一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之间设置隔离防护网。全面清除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各类违法建筑。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乱倾乱倒各种污染垃圾,严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水水质和水龙头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并在政府网站按季向社会公布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的监测情况,制定水源地保护区风险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全力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牵头领导:王银保、李志钧、张新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开发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黄河西部水业公司、东城区自来水公司、区水务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农场
2.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必须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快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加油站的地下油罐应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2018年新完成21家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数量占总任务的60%以上,2019年新完成14家加油站改造任务,占总数的90%以上,2020年全部完成。
牵头领导: 李志钧、张新
牵头单位: 区环保局、区经商信局、开发区经济局、开发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中石油、中石化
3.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4.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控。重点排污单位应按要求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2018年全区21家涉水企业需配套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5月31日前完成设备安装联网及验收工作。
牵头领导:李志钧、张新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经商信局、开发区经济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临河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由区委统一领导,建立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对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本计划实施。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考核评估,确保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统筹安排区级财政资金,并做好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资金保障工作。探索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综合治理。
(四)全方位宣传发动。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媒体持续宣传解读区委和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宣传先进、曝光落后。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各部门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及时发布水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五)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区委和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直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考核,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参考依据。对工作推进缓慢及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对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