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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公报>政府办文件>2017年>第3期(总期第9期)    日期:2017-03-10 10:19
关于印发《临河地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7〕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住宿餐饮企业:

现将《临河地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临河地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举办巴彦淖尔全国沿黄公路自行车赛、国际马拉松比赛和巴彦淖尔全国肉羊产业发展大会等诸多大型赛事和会议,每年都有大量的国内外宾客入住临河,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服务来宾,给居民、来宾提供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住宿和就餐环境,区委和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提升住宿餐饮企业经营服务水平,增强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展示巴彦淖尔的对外整体形象,实现我市“绿色崛起、赛过江南”的宏伟目标。现将本次整治专项行动安排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从2017年3月10日开始,到7月10日结束,历时4个月时间。整治范围是:全区所有住宿餐饮企业,重点是城区和各景点景区住宿餐饮企业。主题是:改善食宿环境,提高质量标准,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开展五项整治,强化五项举措,实现五个提升,为宾客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住宿就餐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和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整治行动内容和标准

开展五项整治,实现五个提升。

(一)整治住宿环境,做到洁净亮美,提升硬件水平。更换陈旧设施,美化整体环境,店内店外洁净亮美。店面美观,门头牌匾设施规范,外墙立面(玻璃橱窗)干净整洁,远离污染源,不出店、不占道经营。店内整洁,设施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损无痕,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设施齐全,洁净清新,无卫生死角,无(蚊、蝇、鼠、蟑螂)四害。

(二)整治饭菜质量,做到新特精雅,提升菜品档次。结合我区实施的“明厨亮灶”工程,注重菜品安全,讲究饭菜质量,研究创新地方菜品。菜品选料精良、新鲜,制作装盘规范、自然美观、口味适宜、卫生安全;积极挖掘整理传统菜肴,传承推广地方名宴、名菜、名点,创新特色菜肴,弘扬河套特色饮食文化;杜绝出售腐烂变质食品,不出售国家禁止销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

(三)整治服务态度,做到热情周到,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员工培训,掌握服务技能,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规范服务,语言文明,仪容仪表规范端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整治定价体系,做到合理公道,提升诚信形象。规范合理定价,实行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文明消费。价格透明公开,提示顾客适量点菜,合理膳食;推行小份菜碟,提供打包、存酒等服务,减少浪费,引导文明消费;诚实守信,不以任何理由哄抬价格,欺骗、坑害消费者;不得以“自带酒水”等理由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不得利用消费卡、店堂告示、声明、通知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强制向消费者推销消毒碗筷等商品。

(五)整治企业管理,做到规范有序,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遵守餐饮业各项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服务、卫生标准,员工符合上岗资格,持证上岗,身体健康,统一着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在显要位置公布张贴消费者投诉电话,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和支持。

三、保障措施

整治行动采取边检查、边整改,边督导、边提升的工作方法,强化五项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新闻媒体开设整治行动专栏报道整治行动中取得的成效及成功经验,及时宣传推广整治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提高公众对整治行动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重视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主体责任,激发整改热情。住宿餐饮企业是此次整治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区委和政府的总体要求和倡议,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强服务,讲诚信,树形象,改善环境,提档升级。要对照行业标准和本次整治行动的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提高。要注重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定时组织员工学习,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增强企业提升整体水平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有关部门要针对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顾客的饮食习惯和心理,饮食卫生基础知识,餐饮服务安全,服务礼仪等方面对住宿餐饮企业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做到领导岗位特殊培训,普通员工全员培训,专业岗位专业培训。

(三)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整洁质量。成立以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督导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督导组,对主城区、旅游景点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时整改,一次不达标,提出整改建议;二次不达标,进行停业整顿;三次不达标,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和政府统一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部署、检查和落实。

(四)强化标杆培树,提升行业水平。全区所有住宿餐饮企业实行量化分级和星级评定管理,开展“优质服务,诚信经营示范点”评选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先进典型。组织评选在挖掘传承推广传统名宴、名菜、名点和创新特色菜品的优秀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组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奖罚分明,对于先进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及相关政策扶持;对于整治效果差、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现有“评星评级”等相关评优、升级资格。

(五)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整改提升。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12331,卫生监督部门12320,物价部门12358监督举报电话的作用,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社会监督。各新闻媒体开设百姓热线,加强明察暗访,对百姓关注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曝光反面典型,促进整改提升。

 

附件:1.临河地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临河地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临河地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决定成立临河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高义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影    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李国庆    区政府办副主任

殷旭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李文华    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石  钧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斯庆高娃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大千    区经信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成君    区环保局局长

       许  钧    区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杨  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蒙   区执法局副局长

      刘  煜   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雷  伟   区文明办主任

刘喜林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喜良    区卫生监督局局长

张杰厚    区爱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殷旭阳担任,副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杨东、卫生监督局局长张喜良担任。具体负责全区住宿餐饮业质量整治提升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部门具体分工:

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加强对餐饮行业卫生条件及经营环境的检查整治。(制定具体的餐饮业提升标准和要求)

卫生监督局:牵头负责住宿企业质量提升整治工作。负责抓好住宿餐饮企业的公共环境卫生检查整治,营造干净、卫生的住宿就餐环境。(制定具体的住宿业提升标准和要求)

宣传部(文明办):负责住宿餐饮业质量提升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和推行文明服务,提升窗口单位优质诚信水平。

环保局:负责督导住宿餐饮企业规范油烟排放,污水排放。

执法局:负责对住宿餐饮企业门前环境卫生整治,规范门头牌匾,外墙立面。

旅游局:负责做好住宿餐饮企业的星级评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景点住宿餐饮企业的质量提升整治行动。

人社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和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对各住宿餐饮企业的从业人员(服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餐饮企业的从业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

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大队:负责对各住宿餐饮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检查指导,消灭火灾隐患;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大力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常识。

爱卫办:负责做好住宿餐饮场所的除四害(蚊、蝇、鼠、蟑螂)工作。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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