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选民:
临河区和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在2026年9月至11月进行。依法选举人大代表,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观体现。这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要环节。这次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正值我国实施“十五五”规划、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开局起步阶段。广大选民要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参与换届选举,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选为区、乡(镇)人大代表,为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临河实践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宪法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区的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定于2026年11月12日。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举委员会将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分选区公布选民名单;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经过各选民小组充分讨论、协商,由选举委员会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选举时,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参加投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选民半数以上,正式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选举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每个选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代表候选人不得接受其他选民的委托。
各位选民,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受宪法和法律保护。每位选民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好人大代表。
此致
敬礼!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选举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