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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23 18:02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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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17-000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17〕49号
成文日期 2017-05-23 公文时效 失效
关于印发《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我们的中国梦”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7〕49号

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我们的中国梦”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我们的中国梦”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丰富和活跃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推进和繁荣群众文艺事业,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自治区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发展思路,做大做好“水、绿、文化”三篇文章,展示河套文化的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经区政府研究,在庆祝建党96周年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举办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我们的中国梦”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绿色崛起  赛过江南”为发展目标,以讴歌主题、展示新貌、体现乐及群众性、多样性、广泛性为工作原则,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倡导群众喜爱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突出“人文关怀”、“文化惠民”的理念,广泛动员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巴彦淖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巴彦淖尔市群众艺术馆、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

三、活动项目

2017年6月11—6月20日,共安排10场群众文化集中展示展演活动。(如有时间、地点变动另行通知)

(一)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群星璀烂”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文艺晚会

活动时间:6月11日晚20:00

活动地点:河套文化演艺广场

内容形式:历届群星奖获奖作品及各旗县区优秀作品展演

承办单位:市群艺馆、旗县区文体(广电)局

(二)全市民间艺术团优秀节目展演

活动时间:6月12日晚20:00

活动地点:河套文化演艺广场

内容形式:歌舞、小品、小戏等

承办单位:市群艺馆

(三)举办临河区社区优秀节目展演

活动时间:6月13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承办单位: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活动内容:由临河区组织选拔社区优秀文艺节目参加专场汇演。

(四)河套二人台现代小戏展演

活动时间:6月14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内容形式:二人台传统段子及体现河套地区的风情土人情的二人台小品小戏。  

承办部门:市群艺馆

(五)临河地区广场健身操大赛

活动时间:6月15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比赛内容:此项比赛只限于临河区城区各社区、公园、广场等健身活动点的群众健身舞爱好者参加(不包括佳木斯表演),其他旗县和农村队伍原则上不参加比赛。

承办单位: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

(六)举办临河区少数民族民歌大赛

活动时间:6月16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承办单位: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临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活动内容: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需组队参加,原则上每个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至少选送1个以上节目参加比赛,专业选手不得参赛。参赛选手年龄、性别不限。鼓励全区各类学校、社会团体及个人报名参加,报名可通过所在地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上报。

 (七)第十三届临河地区少儿舞蹈展演

活动时间:6月17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内容形式:少儿舞蹈  

承办单位:市群艺馆

(八)教育系统专场

活动时间:6月18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承办单位: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临河区教育科技局

活动内容:由教育系统选送优秀节目参加集中演出。

(九)老年大学专场晚会

活动时间:6月19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承办单位: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市老年大学

活动内容:由市老年大学选送综艺文艺节目参加演出

(十)举办庆祝建党96周年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红歌大家唱”展演活动

活动时间:6月20日晚20:00

活动地点:文博广场

活动内容:组织临河区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社区群众参加“红歌大家唱”展演,通过独唱、对唱、小合唱、大合唱等形式演绎红歌,抒发爱国、爱党、爱区情怀。

承办单位:临河区委组织部、临河区委宣传部、临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临河区文化旅游局(体育局)

四、节目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每个参加比赛和参演的队伍和演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场,按照比赛秩序安排参加演出和比赛,所有参加演出的演职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全部自行解决,所有参演节目均实行公益性演出(特殊情况除外)。如活动时间及有关事宜变动临时通知。

(二)市区两级群艺馆、文化馆人员要在6月5日前后将陆续对各参加演出的节目进行审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联系方式:市群艺馆报名联系人:娜仁高娃

临河区文化馆报名联系人:邱爱荣,电话:13948186548,邮箱:lhqwtj@163.com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本届文化艺术节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巴彦淖尔市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我们的中国梦”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活动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瑞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副组长:姜  兰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李晓蕊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丁志忠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主任

        刘晨耘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社会文化科科长

        娜仁高娃  市群艺馆馆长

        李勇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永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耿卫兵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贾爱和    区卫计局局长

        张建国    区林业局局长

        石  军    区供电局局长

        刘  煜    区公安局副书记

        綦树臣    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闫文波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杨  蒙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四个工作组:

1.活动统筹组。负责做好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做好各项活动的现场采访和新闻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区委宣传部。

2.活动实施组。负责抓好各项活动的各项比赛、汇演的项目编排、节目审验、评比、主持词撰写、场地落实和舞台搭建等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区文化旅游局。

3.服务保障组。负责做好各主要活动场所的协调利用及周边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电力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临河区建设局、临河区执法局、临河区林业局、临河区供电局。

4.安全保障组。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安全防火、医疗救助、交通秩序维护等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消防大队、区卫计局、区交警大队。

六、具体要求

(一)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我们的中国梦”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的组织实施,是展示我市群众文化工作成果,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丰富临河地区各族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配合,扎实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同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提前介入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庆祝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我们的中国梦”2017’全市第六届社区文化节暨临河区第十八届消夏文化艺术节由市文广局负责组织筹划,由临河区具体承办,区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统一要求,派专人负责,精心编排组织,按时上报参演和参赛节目、按时参加演出和比赛。同时要做好各项比赛、汇演节目的初审、把关工作,切实提升系列文体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三)活动开展期间,区公安局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现场秩序的维护;区执法局负责环境美化和卫生清洁工作;区林业局负责做好绿化工作;区供电局要做好电力供应工作;区卫计局要做好紧急救护工作;区消防大队要做好随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区交警大队负责保证活动期间的道路畅通,根据现场需要可对部分道路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主办: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临河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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