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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20 17:05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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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17-0001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17〕35号
成文日期 2017-04-20 公文时效 失效
关于印发《临河区2017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7〕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2017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临河区2017年夏灌工作安排意见

夏灌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事关全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为有效应对今年夏灌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好夏灌各项工作,确保夏灌及全年灌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全市夏灌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夏灌面临的形势

(一)水情方面

1.黄河来水总量减少。今年黄河上游来水比多年同期均值偏少20%,黄河干流五大水库蓄水量为248亿立方米,本年度黄河可供水量290亿立方米,比正常年份减少80亿立方米,比去年减少10亿立方米,龙刘两库蓄水190亿立方米,为2003年以来同期最少,其中刘家峡水库蓄水36亿立方米,略少于去年同期。

2.分配指标水量缺口大。根据黄河可供水量,本年度国家分配内蒙古自治区耗水指标45.93亿立方米,比去年减少1.58亿立方米,占正常年份的78.4%。自治区分配河套灌区年度耗水指标30.3236亿立方米,比去年减少1.314亿立方米,比正常年份减少9.676亿立方米,年用水缺口14亿立方米。2017年4-6月份(夏灌)分配指标水量9.6195亿立方米,分配临河区全年指标水量6.9468亿立方米,分配夏灌指标水量2.3743亿立方米(其中永济1.8852亿立方米、解放闸0.4437亿立方米、总干0.0454亿立方米)。根据实际我区今年夏灌计划实引水量3.99亿立方米,而上级安排的夏灌计划水量3.7499亿立方米,夏灌用水缺口0.2401亿立方米。

(二)农情方面

全区总播面积209万亩。根据农业部门统计,我区今年种植结构总体呈现“小麦、玉米面积增,葵花面积大幅减少的趋势”。其中小麦23万亩,比去年增加3.2万亩,玉米82万亩,比去年增加8万亩,花油葵69万亩,比去年减少20万亩,番茄13万亩,脱水菜12万亩,夏杂及其它作物近10 万亩。所播作物对需水要求更高,用水矛盾更加突出。

二、夏灌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夏灌任务

预计夏灌面积186万亩左右,其中小麦23万亩,干地26万亩,热水地79万亩,补墒地58万亩,计划引水4618个流量日(合3.99亿立方米)。

(二)放口时间

永济干渠4月25日放口;南边分干渠4月20日放口;合济分干渠4月28日放口;北边分干渠5月8日放口,解放闸黄济渠4月16日放口,黄羊渠5月5日放口,青惠渠4月26日放口,大发公所4月18日放口。

(三)调度原则

水量调度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丰增枯减,适时调度”的原则。当引水满足需水时,按上报计划调配;当引水不能满足需水时,按轮灌顺序调配,未按上报计划引水,过期不补。因黄河来水不能满足引水计划,剩余水量可推迟使用。

(四)水价政策

1.国管水价政策: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农业水价计量收费。对超指标用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14〕127号)文件要求,累进加收水资源费。

2.群管水费价格: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河套灌区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巴政办发〔2008〕2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具体措施及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全力做好准备工作。坚持早宣传、早动手、早开口、多引水,规避水情风险,确保夏灌不违农时。在满足农业供水的同时,主动与林业、综合执法等部门沟通协调,准确掌握时段多元用水需求,将渠系、湖海景观用水纳入计划用水管理,适时调剂互补。利用好灌溉余退水,将湖海补水计划纳入所属乡镇水管站统一管理。林地用水要统一纳入农业用水管理,并按照农业用水标准征收水费。开灌前,各乡镇、农场要对辖区内所有供排水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所有工程建设任务必须服从夏灌安排,对因项目工程进度影响灌溉印发的社会矛盾,由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负责解决;各乡镇、农场要积极组织村组(协会)在放水前对群管渠道全部进行清淤,大力改善田间引水条件提高用水效率。

(二)加强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计划。进一步落实水资源统一管理、逐级分解、轮次供水、供够关口制度。按照灌域局、管理所核定的包干水量,按渠道层层分解落实,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严抓渠道跑、冒、滴、漏等浪水现象,狠抓灌溉进度准确度,五日引水计划精准度等控制指标,采取大流量集中供水,提高灌溉效率与效益,实现灌溉用水精准调度、精细管理、精诚服务。

(三)继续加大尾欠水费清缴工作力度。各乡镇、农场要切实增强依法治水、管水意识。要借鉴近年来依法清理历年尾欠水费的有效做法,积极会同水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偷水、抢水、恶意拖欠水费等扰乱用水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四)详细制定夏灌抗旱应急预案。各乡镇、农场要制定详细的夏灌应急抗旱预案,按照计划水量、备用水量、应急水量,分别制定同等级的夏灌抗旱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抗旱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具体调度过程中要根据水情、旱情变化,适时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精准调度。夏灌期间,各地要将井渠双灌区内现有的机电井,统一纳入抗旱用水应急调度管理。有农业灌溉条件的湖泊、海子、湿地等水源,要提前配备抽水设施,一旦出现时段水源紧缺,抽水应急抗旱。

(五)切实强化田间节水管理。各乡镇、农场要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田间节水管理,坚决杜绝秋浇干地与热水地大面积重复灌溉。要严格控制补墒地的灌水定额,在不影响农作物播种和生长条件下,考虑非充分灌溉因素,减少田间灌水定额,切实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各村组(协会)要建立基层灌溉管理工作小组,加强田间管理,维护灌溉秩序,协调处理灌溉水事,确保灌溉有序进行。

(六)强化供水服务意识,确保行水安全。全面实行量水分配到直口、用水管理到直口、用水计量到直口、水费计收到直口的“四到直口”制度;群管组织要严格按照水文规范要求与供水部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测流量水,提高量水精度;严格执行测流量水共测互监、量水监测人员委托备案和量水成果签字认可制度;严格执行河套灌区供水收费公开制度,进一步深化供水收费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主动接受灌户监督,实现供水收费阳光运行。要继续全面推行灌溉预收水费票据开票到户工作,各乡镇、农场要认真落实,区水务局要加强全程跟踪监督,积累经验;要全面落实各级渠道的防汛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各级渠道安全运行,高效灌溉,按计划完成夏灌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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