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2〕81号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乡镇、农场、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中心城区“10分钟健身圈”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临河区中心城区“10分钟健身圈”规划
第一篇章
一、编制背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加强临河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切实履行人民政府重要公共服务职能,突出加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突出建设百姓身边公共体育设施,突出加强社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思路,全面理清临河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推动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临河区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市体育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
2.《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9〕32号)。
4.《巴彦淖尔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临河区城市总体规划》。
6.《巴彦淖尔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专项规划(“15分钟体育健身圈”)》。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善健身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打造临河区中心城区“10分钟健身圈”,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到2025年,有效解决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形成居民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目标
2025年,临河区中心城区基本形成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与、全域群众共享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实现中心城区市区两级全民健身中心功能齐全、11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居民小区、广场、绿地、公园全民健身路径、蓝线健身步道、自行车专用骑行道相补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面开放,商业经营性体育场地设施“百花齐放”的全民健身硬件场地设施全域保障格局,临河区体育场地设施总面积达到180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平方米;全民健身在“大健康”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实现大众健康管理服务从单纯依靠医疗卫生“被动、后端的健康干预”到体育健身“主动、前端的健康干预”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五、问题与机遇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市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维护保障经费不足。
二是缺乏能够承办自治区级以上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场馆,各类体育场地设施标准不高、功能不完善、布局不均衡,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健身需求。
三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不高。
四是商业经营性体育设施缺乏政策扶持和保障。
(二)发展机遇
1.国家政策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2.城市快速发展。“十四五”时期,城市框架拉大,临河区人口增多,城乡一体化步伐加快,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数不断增加,预计接近总人口的50%,群众性全民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对体育场地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体育在提高人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作用越来越显著,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加强标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硬件设施质量势在必行。
第二篇章
一、计划原则
1.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
2.体育设施布局、规模与居住用地、居住人口相对应的原则。
3.与社区文化中心结合配建的原则。
4.服务半径“10分钟健身圈”的原则。
6.与城市总体规划与体育设施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7.政府引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发挥体育场地设施最大利用效率,体现公益性的原则。
8.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原则。
9.与城市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二、计划目标
到2025年,实现群众健身活动与场地设施建设共同发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完善;居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1.构建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以市区两级全民健身中心为轴心,建立体育场地设施大数据,形成完善的覆盖中心城区的健身网络;城市社区居民在“10分钟健身圈”范围内享受公共健身设施、基层健身组织、全民健身活动、科学健身指导等体育公共服务。
2.创新实施社区蓝线健身步道工程,培训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安装告示牌、标注健身步道里程,探索寻求社会赞助安装智能电子屏反复播放科学健身内容,指导社区群众就近开展健步走等全民健身活动。
3.规划建设自行车专用骑行道,促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打造自行车品牌赛事。
4.制定并实施保障政策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大幅提升。
三、建设内容
2021—2025年,统筹规划、分批实施:
1.建成1座县级全民健身中心(标准:2000平方米)。
2.建成8座社区全民健身中心(标准:500—1000平方米)。
3.改扩建10个以上社区全民健身广场(标准:500—2000平方米)。
4.建成50条以上社区蓝线健身步道(标准:500—10000米)。
5.新建或改建5条以上自行车专用骑行道(标准:5000—15000米)。
(1)2021年:建成临河区镜湖自行车骑行道(闭合环道),长度12000米。
(2)2022年:建成总干渠、永济渠自行车专用骑行道(金川大桥沿总干渠北→总干渠二闸沿永济渠东、南马道桥),长度22000米。
(3)2023年:一是建成青春湖——干召庙民主四组(永济渠南马道桥→青春湖南入口→青春湖北入口→合泽渠二闸→干召庙民主村四组)骑行道长度100000米;
二是建成临河区沿黄河自行车骑行道,长度12000米;
三是建成美丽乡村自行车专用骑行道(狼山镇富强村→金佰利农场→鲜农园区→高新区大楼)。
四、资金投入
一是依托市府优势,加大市区政府资金投入力度。
二是争取上级发改、体育主管部门资金项目支持。
三是招商引资争取体育设施建设项目资金。
四是制定出台奖励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五、政策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健身条例》
4.《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
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
7.建立临河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协同机制,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体育、水利、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健身设施项目规划、审批、建设效率。
六、中心城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
一是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全民健身广场、社区蓝线健身步道、市政自行车专用骑行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二是社区、公园、绿地、广场公共体育场所、全民健身路径、室外小型多样、功能完善的体育设施补充完善。
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企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面开放。
四是商业体育场地设施百花齐放、功能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