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5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2〕6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2022年秋浇保墒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临河区2022年秋浇保墒工作安排意见
秋浇保墒是我区农村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来年农牧业的丰产丰收。为切实做好今年以早浇、节水、保墒为主要内容的秋浇工作,根据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各分中心秋浇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秋浇保墒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秋浇形势分析
(一)黄河来水减少,秋浇压力增加。截至8月底,“龙刘”两库共蓄水203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23亿立方米,比2018至2021连续4年丰水年两库蓄水量减少52亿方立方米。要求沿黄各地压缩非生育期用水量,尽最大可能多为明年春夏灌预留用水指标。此外,在引水过程上还将受到三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治区水利厅为确保呼包生活用水,要求拦河闸下控制流速不低于300立方米每秒。二是受灌区引水工程条件限制,秋浇高峰时段引水不能满足各地用水需求。三是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与宁夏冬灌用水高峰重叠时间长,河套灌区秋浇后期供需水矛盾将会更加突出。今年的秋浇工作压力巨大,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二)晚秋作物面积增加,“三秋”矛盾比较突出。今年我区玉米、葵花等种植面积约158万亩,占总面积的77.15%。主要集中在新华镇、狼山农场、狼山镇、白脑包镇等乡镇,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减少,葵花、玉米品种的改良,播种时间推迟,秋收方式改变,“三秋”矛盾依然突出。
(三)秋浇干地面积增加。经调研,各乡镇(农场)秋浇计划引黄灌溉171万亩,农民自愿放弃秋浇干地和工程干地共27.67万亩,(农民自愿放弃秋浇的干地约16.68万亩,工程干地10.99万亩)占应浇面积16.18%。秋浇干地面积集中分布在新华、狼山、白脑包等北部乡镇,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早浇措施,必将给明年农作物适时播种带来风险和压力,一旦明年春夏灌期间上游来水不能满足灌溉需求,必将形成大面积干地;加之“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正稍灌域旧东支渠、西乐灌域西渠支渠、新华灌域新华二支渠)正在建设中,工程推进缓慢,势必会影响秋浇进度。如果预留干地面积较大,来年将会延误农时无法适时播种,给全区农业生产带来损失。
二、秋浇工作指导思想
秋浇工作是历年来灌溉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2022年秋浇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各乡镇(农场)务必高度重视,决不能松懈怠慢。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搞好宣传动员落实,统筹安排今年秋浇与翌年春夏灌用水,全面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灌溉管理制度,坚持“早浇、节水、保墒”的秋浇制度,坚持“总量控制、计划干地、指标到渠,引够关口”的供水原则。着力推进精细化调度管理,认真落实秋浇工作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干地面积,切实提高用水效率,按计划完成今年的秋浇工作任务。
三、秋浇工作总体安排
(一)秋浇及干地任务。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2022年秋浇工作方案》要求,我区秋浇干地面积必须控制在21万亩以内,结合临河区近年来秋浇干地面积呈增长的态势,区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农场)除因农田水利建设施工任务影响秋浇的干地外,其余灌溉面积全部组织秋浇。为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按计划均衡落实秋浇干地,避免形成集中连片大面积干地,区委、区政府将秋浇干地任务分配如下:
乡镇名称 | 工程干地 数 量 (万亩) | 农民自愿 干地数量 (万亩) | 合 计 干地数量 (万亩) | 备注 |
干召庙镇 | 0.17 | 0 | 0.17 | |
新华镇 | 2.6 | 5.54 | 8.14 | |
乌兰图克镇 | 2 | 0.7 | 2.7 | |
白脑包镇 | 1.4 | 2.92 | 4.32 | |
狼山镇 | 3 | 0.7 | 3.7 | |
城关镇 | 0.45 | 0 | 0.45 | |
八一乡 | 0.2 | 0 | 0.2 | |
双河镇 | 0.48 | 0 | 0.48 | |
曙光乡 | 0 | 0 | 0 | |
临河农场 | 0.1 | 0 | 0.1 | |
狼山农场 | 0.74 | 0 | 0.74 | |
合计 | 10.99 | 10.01 | 21 |
对实际发生的因工程影响和农户主动放弃秋浇的计划内干地,各乡镇(农场)要通过核对干地面积,与用水组织进行签字、盖章、认证。实际发生的计划内干地,将安排在明年春夏灌解决。
(二)秋浇开关口时间。永济灌域的永济干渠于9月25日放口,永兰渠于10月7日放口,西乐渠于9月26日放口, 正稍渠于10月1日放口, 新华渠于9月26日放口, 永刚渠于9月26日放口,合济渠于9月25日放口,南边渠于9月25日放口,北边渠于10月16日放口。解放闸灌域的黄济干渠于10月1日放口,黄羊渠于10月中旬放口,南一支渠于10月中旬放口,青惠渠于9月28日放口,大发公渠于10月5日放口。按照河套灌区水发中心计划要求11月10日关口。
四、秋浇工作管理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今年秋浇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抓好秋浇保墒工作,成立秋浇保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蔺晓东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国栋 区政协副主席
闫根存 永济分中心副主任
郭 岩 解放闸分中心副主任
温 涌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许永峰 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勇宏 永济分中心灌排科科长
赵 云 解放闸分中心灌排科科长
葛 云 乌兰图克镇镇长
王瑞丽 狼山镇镇长
黄金泉 城关镇镇长
乔晓庆 干召庙镇镇长
董海瑞 白脑包镇镇长
吕 波 双河镇镇长
张 帅 八一乡乡长
续 龙 曙光乡乡长
乔 伟 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侯继文 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 勇 新华镇副镇长
秋浇保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温涌兼任。
(二)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秋浇前各乡镇(农场)要对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想方设法改善引水条件,及早排除隐患,保证各级渠道畅通运行。各类水利建设工程必须服从秋浇行水安排,要认真落实各级渠道的防汛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在秋浇期间的防汛巡查工作,坚决杜绝决口事故发生,努力做到安全行水,高效灌溉。
(三)严格执行调度计划,科学制定配水方案。各乡镇(农场)要根据灌域水利发展分中心及供水所安排的秋浇方案和调度计划,逐级核定各级渠道秋浇面积、时段水量、开关口时间。在调度上要做到秋浇水量、秋浇面积、控制干地同步进行;积极推行会商制度,大流量、集中轮灌,提高灌溉效率;要严格控制秋浇质量,尤其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实行早浇浅浇,禁止积水爬冰,防止潮塌。
(四)加强排水管理,保证畅通运行。要高度重视排水管理工作,确保排水安全运行。对主要干道两侧的排水沟进行清障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有浇树任务及容易跑水的地段要组织用水户修筑挡水堰。对历年秋浇积水比较严重的低洼地带,各乡镇(农场)要安排资金疏通辖区内的排水沟道,清障疏通时间要在秋浇前完成。排水管理人员要从源头上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洪水退排干现象发生。
(五)严格控制秋浇干地,减轻来年春灌压力。区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农场)除因农田工程施做不能秋浇的干地,其它区域一律不允许有计划外秋浇干地。农田施工区域内,在秋浇开口前不能彻底完工的渠道,要求有关乡镇(农场)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保证现有渠道建筑物都不能损毁破旧。确保秋浇能浇尽浇,决不能影响明年春夏灌,杜绝因工程施做损毁建筑物,造成来年无法春灌补墒而影响农业种植。
(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各乡镇(农场)水利站、协会要加强秋浇用水管理,严格与供水部门执行互监共测,量水成果签字认可制度和包干水量、实引水量、水价、水费“四公开”制度。各农民用水者协会要与供水单位逐级签订供用水合同,实行水量、水价、面积合同管理,分级负责。明确操作程序,避免用水纠纷。各乡镇(农场)要强化服务意识,要坚决杜绝跑水、漏水现象,妥善处理好供水与交费的关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罚。区政府要成立秋浇督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秋浇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秋浇进展情况,不仅要查处和解决秋浇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要对水量安排、秋浇进度、控制干地面积措施、浇地质量进行同步检查,对因计划不周密、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形成的大面积计划外干地的,要严肃考核问责。各乡镇(农场)也要成立相应的秋浇保墒工作组织,实行乡镇领导包协会、包村组,村组长任包浇组长的干部分级承包责任制。各乡镇(农场)要把任务落实到渠道、田间地块,真正做到分兵把口,各司其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秋浇保墒任务按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