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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9-19 11:04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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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5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2〕67号
成文日期 2022-09-19 公文时效 失效
关于印发《临河区2022年秋浇保墒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2022年秋浇保墒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临河区2022年秋浇保墒工作安排意见

    

    秋浇保墒是我区农村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来年农牧业的丰产丰收。为切实做好今年以早浇、节水、保墒为主要内容的秋浇工作,根据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各分中心秋浇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年秋浇保墒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秋浇形势分析

(一)黄河来水减少,秋浇压力增加截至8月底,“龙刘”两库共蓄水203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23亿立方米,比2018至2021连续4年丰水年两库蓄水量减少52亿方立方米。要求沿黄各地压缩非生育期用水量,尽最大可能多为明年春夏灌预留用水指标。此外,在引水过程上还将受到三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治区水利厅为确保呼包生活用水,要求拦河闸下控制流速不低于300立方米每秒。二是受灌区引水工程条件限制,秋浇高峰时段引水不能满足各地用水需求。三是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与宁夏冬灌用水高峰重叠时间长,河套灌区秋浇后期供需水矛盾将会更加突出。今年的秋浇工作压力巨大,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二)晚秋作物面积增加,“三秋”矛盾比较突出。今年我区玉米、葵花等种植面积158万亩占总面积的77.15%。主要集中在新华镇、狼山农场、狼山镇、白脑包镇等乡镇,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减少,葵花、玉米品种的改良,播种时间推迟,秋收方式改变,“三秋”矛盾依然突出。

)秋浇干地面积增加经调研,各乡镇(农场)秋浇计划引黄灌溉171万亩,农民自愿放弃秋浇干地和工程干地共27.67万亩,(农民自愿放弃秋浇的干地约16.68万亩,工程干地10.99万亩)占应浇面积16.18%。秋浇干地面积集中分布在新华、狼山、白脑包等北部乡镇,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早浇措施,必将给明年农作物适时播种带来风险和压力,一旦明年春夏灌期间上游来水不能满足灌溉需求,必将形成大面积干地;加之“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工程(正稍灌域旧东支渠、西乐灌域西渠支渠、新华灌域新华二支渠)正在建设中,工程推进缓慢,势必会影响秋浇进度。如果预留干地面积较大,来年将会延误农时无法适时播种,给全区农业生产带来损失。

二、秋浇工作指导思想

秋浇工作是历年来灌溉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2022年秋浇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乡镇(农场)务必高度重视,决不能松懈怠慢。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搞好宣传动员落实,统筹安排今年秋浇与翌年春夏灌用水,全面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灌溉管理制度,坚持“早浇、节水、保墒”的秋浇制度,坚持“总量控制、计划干地、指标到渠,引够关口”的供水原则。着力推进精细化调度管理,认真落实秋浇工作各项措施,严格控制干地面积,切实提高用水效率,按计划完成今年秋浇工作任务。

、秋浇工作总体安排

(一)秋浇及干地任务按照《内蒙古河套灌区2022年秋浇工作方案》要求,我区秋浇干地面积必须控制21亩以,结合临河区近年来秋浇干地面积增长的态势,区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农场)除因农田水利建设施工任务影响秋浇的干地外,其余灌溉面积全部组织秋浇。为了明确责任,严格考核,按计划均衡落实秋浇干地,避免形成集中连片大面积干地,区委、区政府将秋浇干地任务分配如下:

乡镇名称

工程干地

 

(万亩)

农民自愿

干地数量

(万亩)

 

干地数量

(万亩)

备注

干召庙镇

0.17

0

0.17


新华镇

2.6

5.54

8.14


乌兰图克镇

2

0.7

2.7


白脑包镇

1.4

2.92

4.32


狼山镇

3

0.7

3.7


城关镇

0.45

0

0.45


八一乡

0.2

0

0.2


双河镇

0.48

0

0.48


曙光乡

0

0

0


临河农场

0.1

0

0.1


狼山农场

0.74

0

0.74


合计

10.99

10.01

21


对实际发生的因工程影响和农户主动放弃秋浇的计划干地,各乡镇(农场)要通过核对干地面积,与用水组织进行签字、盖章、认证。实际发生的计划内干地,将安排在明年春夏灌解决。

)秋浇开关口时间永济灌域的永济干渠于9月25日放口,永兰渠于107日放口,西乐渠于926日放口, 正稍渠于101日放口, 新华渠于9月26日放口, 永刚渠于926日放口,合济渠于9月25日放口,南边渠于925日放口,北边渠于10月16日放口。解放闸灌域的黄济渠于101日放口,黄羊渠于10月中旬放口,南一支10月中旬放口,青惠渠于928日放口,大发公渠于105日放口。按照河套灌区水发中心计划要求11月10日关口。     

、秋浇工作管理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今年秋浇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了抓好秋浇保墒工作,成立秋浇保墒工作领导小组: 

    :蔺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国栋  区政协副主席

闫根存  永济分中心副主任

    解放闸分中心副主任

    水利局局长       

  员:许永峰  水利局副局长

              陈勇宏  永济分中心灌排科科长         

    解放闸分中心灌排科科长

                  乌兰图克镇镇长

王瑞丽  狼山镇镇长

黄金泉  城关镇镇长

乔晓庆  干召庙镇镇长

董海瑞  白脑包镇镇长

    双河镇镇长

    八一乡乡长

    曙光乡乡长

    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侯继文  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华镇副镇长

秋浇保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局局长温涌兼任。

(二)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秋浇前各乡镇(农场)要对所有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想方设法改善引水条件,及早排除隐患,保证各级渠道畅通运行。各类水利建设工程必须服从秋浇行水安排要认真落实各级渠道的防汛责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强在秋浇期间的防汛巡查工作,坚决杜绝决口事故发生,努力做到安全行水,高效灌溉。

(三)严格执行调度计划,科学制定配水方案。各乡镇(农场)要根据灌域水利发展分中心供水所安排的秋浇方案和调度计划,逐级核定各级渠道秋浇面积、时段水量、开关口时间。在调度上要做到秋浇水量、秋浇面积、控制干地同步进行;积极推行会商制度,大流量、集中轮灌,提高灌溉效率;要严格控制秋浇质量,尤其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实行早浇浅浇,禁止积水爬冰,防止潮塌。

(四)加强排水管理,保证畅通运行。要高度重视排水管理工作,确保排水安全运行。对主要干道两侧的排水沟进行清障疏通,确保排水畅通,对有浇树任务及容易跑水的地段要组织用户修筑挡水堰。对历年秋浇积水比较严重的低洼地带,各乡镇(农场)要安排资金疏通辖区内的排水沟道,清障疏通时间要在秋浇前完成。排水管理人员要从源头上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洪水退排干现象发生。

(五)严格控制秋浇干地,减轻来年春灌压力区委政府要求各乡镇(农场)除因农田工程施做不能秋浇的干地,其区域一律不允许有计划外秋浇干地。农田施工区域内,在秋浇开口前不能彻底完工的渠道,要求有关乡镇(农场)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保证现有渠道建筑物都不能损毁破旧。确保秋浇能浇浇,决不能影响明年春夏灌,杜绝因工程施做损毁建筑物,造成来年无法春灌补墒而影响农业种植。

(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乡镇(农场)站、协会要加强秋浇用水管理,严格与供水部门执行互监共测,量水成果签字认可制度和包干水量、实引水量、水价、水费“四公开”制度。各农民用水者协会要与供水单位逐级签订供用水合同,实行水量、水价、面积合同管理,分级负责。明确操作程序,避免用水纠纷。各乡镇(农场)要强化服务意识,要坚决杜绝跑水、漏水现象,妥善处理好供水与交费关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七)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罚区政府要成立秋浇督查组,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秋浇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秋浇进展情况,不仅要查处和解决秋浇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要对水量安排、秋浇进度、控制干地面积措施、浇地质量进行同步检查,对因计划不周密、安排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形成的大面积计划外干地的,严肃考核问责。各乡镇(农场)也要成立相应的秋浇保墒工作组织实行乡镇领导包协会、包村组,村组长任包浇组长的干部分级承包责任制。各乡镇(农场)要把任务落实到渠道、田间地块,真正做到分兵把口,各司其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秋浇保墒任务按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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