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临政发〔2022〕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2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2〕11号)、《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巴政发〔2022〕24号)要求,全面掌握全区土壤资源状况和土壤质量变化趋势等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全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全面查明查清我区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守住耕地红线、优化农牧业生产布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普查对象为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土壤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和土壤理化性状、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二是土壤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补充完善土壤类型;三是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四是土壤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农牧业生产水平等。
三、普查时间安排
2022年,依据巴彦淖尔市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制定全区普查方案、年度试点方案和盐碱地普查方案;同步实施完成盐碱地普查任务。
2023-2024年,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底。
2025年7月1日前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区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区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组织实施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河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普查技术组、专家咨询组。其中:综合协调组由区农牧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林草分局、统计局等部门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作统筹、人员调度、组织协调、资金筹措等;普查技术组由区农牧局、自然资源分局、水利局、林草分局、耕地质量保护中心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别负责全区林草地、耕地(含园地)土壤、未利用地(重点盐碱地)土壤普查的具体实施工作;专家咨询组由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组成,负责审查相关方案、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技术培训、实地指导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五、经费保障
本次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区财政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部门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临河区人民政府是土壤普查的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相关机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领导、专家技术指导、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普查队伍培训,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要强化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普查数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用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系统推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临河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三次土壤普查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蔺晓东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 伟 区政府副科级干部
李 泉 区农牧局局长
周 凯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范 娜 区发改委副主任
霍 青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世华 区水利局副局长
李建军 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付 政 区农牧局副局长
苗三明 区农牧局副局长
侯晓东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马雨枫 区统计局副局长
乔建军 区林草分局副局长
韩学平 区耕地质量保护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牧局局长李泉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