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3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2〕44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及取用水企业:
现将《临河区水资源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1日
临河区水资源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问题的整改要求,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以案促改”工作,举一反三,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安全利用支撑我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四水四定”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压实责任、细化分工,着力解决我区水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水资源监管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为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深入开展我区水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取水用水、地下水超采情况排查。
2.进一步掌握全区范围内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定额管理、水资源配置及取水口监测计量建设等用水过程管理现状,坚持边查边改,规范取用水行为。
3.加大地下水超采综合巩固提升治理力度,促进水资源集约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确保地下水水位保持稳定。
(三)工作范围
一是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专项整治适用于临河区范围内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以及按照水利厅要求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的所有取用水户,其中,农灌机电井、园区公共供水、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疏干降排水为重点整治对象。二是地下水超采巩固治理专项整治。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区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为切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全区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蔺晓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开俊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温 涌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张宴宁 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临河大队长
闫 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刚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泉 区农牧局局长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宝玉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姜 龙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梁 斌 区教育局局长
石 磊 区水利局副局长
朱世华 区水利局副局长
许永峰 区水利局副局长
成兰艳 区排水事业中心副主任
乔卫国 临河供电分公司经理
高 健 农垦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雷宝忠 巴彦供电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临农公司和狼农公司董事长,各乡镇、临农公司、狼农公司综合执法局局长
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全体干部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温涌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总调度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和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落实有关任务。
(二)成立各工作组
1.农业农村用水排查小组
组长:刘向宝
成员:王艳平、彭加军、杨晓敏;各乡镇、临农公司和狼农公司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牧局、临河供电分公司、农垦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巴彦供电分公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教育局和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
职责:负责农业灌溉取水口(引黄及地下水)、农村规模化养殖业、设施农业、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服务业包括洗浴、洗车、学校、医院等农业农村用水的核查整改工作。
2.工业企业、城区重点行业用水、建设项目疏干水、城区饮用水排查小组
组长:郭利荣
成员:孙瑞萍、杨阳、辛颖、王得郡、段祯印;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临河供电分公司、农垦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巴彦供电分公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教育局和区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
职责:负责工业企业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定额管理、计量设施等的核查整改工作;负责排查建设项目疏干排水、生态用水和城区饮用水情况,及时推进重点项目取水许可手续办理工作;对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进行排查,排查整改重点行业包括洗浴、洗车、学校、医院等行业的用水情况。
3.超采区巩固提升小组
组长:辛颖
成员: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全体干部
职责:负责超采区国家和自治区观测井的监测及巩固提升治理工作。
4.资料组
组长:杨阳
成员:杨晓敏、辛颖、段祯印
职责:负责制定《临河区水资源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水资源数据统计汇总整编上报。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专项整治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管理盲点和薄弱环节,落实重点取用水户的在线计量监测的实施工作,准确掌握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定额管理、水资源配置及取水口监测计量建设等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建立台账,分类整改。根据排查情况,重点对无证取水、取水许可证到期未延续、未按批复取水、项目未批先建和超许可、超计划用水问题五类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进行梳理,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治任务。
3.全力推进整改,实现整改到位。对照整改台账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取水用水专项清理整治,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成的,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时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清仓见底、整改到位,实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现象、规范一个领域。
4.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日常管理中要全面加强取水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要求用水户按照“一证”(取水许可证)、“一书”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一计划”(用水计划)、“一台账”(取用水台账)、“一清单”(用水计量设施清单)“五个一”台账规范管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全面提高水资源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开展地下水超采问题专项巩固提升治理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地下水超采区水位通报,2020年第四季度起,我区超采区水位同比连续6个季度下降,超采区巩固治理任务刻不容缓。
1.严格执行超采区巩固治理方案。完善了《临河区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提升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地下水超采区不反弹,巩固治理成果。
2.加强日常监管。一是严格控制地下水取用水总量,确保取水总量不超过控制目标。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监督,防止企业、绿化违规取用地下水,严禁非法降水,对违规取用地下水的用水户立即责令停止取用并立案调查。三是加强计量监测及日常管理。结合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密切关注超采区水位动态,发现水位持续下降的,及时采取跟进措施,确保超采区水位基本稳定。
四、进度安排
(一)开展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专项整治
我区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专项整治于2022年5月下旬正式启动,2022年8月底完成。
1.深入排查(2022年5月底-2022年7月初)
2022年5月底前,按照市里的整体安排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取水许可专项整治核查登记和整改提升形成的台账成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及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市水利局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汇总形成排查情况报告,上报督导组,督导组报领导小组。排查情况6月底前完成。
7月初,整理分析、汇总排查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梳理出来的问题逐一进行认定审核,形成全区统一的整改台账。
2.全面整改(2022年5月底-2022年8月底)
2022年8月底前,对照整改台账,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问题的整改。其中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口整改6月30日前完成。加大处罚力度,区水利局、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情形,为专项行动起到实效做好保障作用。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上报进展情况。
3.工作总结(2022年9月初完成)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违法违规取水用水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2022年9月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水利局。
(二)开展地下水超采问题专项巩固提升治理
我市地下水超采问题专项巩固提升治理行动于2022年5月下旬正式启动,2022年8月底完成。
1.核查核实(2022年5月底)
2022年5月底前,按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的整体安排,结合近三年的超采区地下水监测资料,全面核查核实,分析汇总,形成超采区最新的情况报告,提出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研究制定可行有力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2.全面整改(2022年5月底-2022年8月底)
2022年8月底前,按照《临河区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提升方案》完成各项整治措施。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上报进展情况。
3.工作总结(2022年9月初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区违法违规取水用水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2022年9月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水利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治责任
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实监管责任,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 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舆论监督
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方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取水户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配合管理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氛围。
附表1
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推进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进展情况 | 备注 |
成立专门工作组或领导小组情况 | ||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情况 | ||
排查情况 | ||
附表2
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取用水项目名称 | 取水单位名称 | 问题描述 | 备注 |
(重点从取水许可手续、取水水源、取退水量、计量设施安装校验运行、水资源税缴纳、取用水档案等方面描述) | ||||
附表3
水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取用水项目名称 | 取水单位名称 | 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进展情况(含处罚情况) | 整改完成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