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2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16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2022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临河区2022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控制畜间布病疫情,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地区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全市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大会战的通知》(巴政办字〔2022〕24号)和巴彦淖尔市农牧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1〕25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方针,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遏制布病疫情上升态势,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高效实施。
二、任务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布病净化工作机制,立足我区实际,准确把握畜间布病发生发展趋势,采取强化免疫、流调监测、检疫监管、疫情处置、消毒灭源、宣传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实现畜间布病控制标准,并完成以下防控目标:
1.畜间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5%以下;
2.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
3.主动监测数量不少于存栏牲畜的1%,种畜100%检测。
三、工作措施
(一)流行病学调查(5月31前完成)
对2019年至今布病人间、畜间新老疫点进行规范梳理、调查、回访,重点围绕当年人间感染布病情况和畜间流产情况,统一开展布病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性调查工作,详细记录调查对象的基本资料、数据。
(二)主动监测(6月10日前完成)
1.“三个50%”监测:由白脑包镇、干召庙镇、乌兰图克镇、八一乡、狼农公司、临农公司开展“三个50%”采样监测工作,以上每个乡镇(临农公司、狼农公司)的村(分场)监测覆盖面不少于50%,畜群(自然村)监测覆盖面不少于50%,个体监测密度(监测占存栏数的百分比)不低于1%。检测羊日龄采集按照:3-6月龄羔羊、1周岁后备羊和成年羊各占1/3的比例确定。
2.种公畜检测:100%检测。
3.溯源回访检测:通过布病病人追溯畜间疫情,建立从人到畜、从畜到人的追溯制度,对人间布病患者所饲养的牛羊进行全面检测,及时扑杀病畜。
对2021年10月以后新增布病患者所饲养的羊只及与其混群饲养(或放牧)的羊全部进行溯源检测;对2021年检出阳性羊的养殖场户及与其混群饲养(或放牧)的羊全部进行溯源检测;对2020年检出阳性羊,但2021年溯源检测未检出阳性的养殖场户及与其混群饲养(或放牧)的羊按10%的比例进行回访检测,对回访检测出现阳性牛羊的养殖场(户)所饲养的羊及与其混群饲养(或放牧)的羊进行100%检测。
4.外调畜监测:加强对调入牛、羊布病针对性监测工作,掌握外购牛羊布病发病情况,有效防堵外疫传入。外调牲畜布病监测数量不少于1000份。
(三)扑杀及无害化处理(7月1日前完成)
凡检测确诊的阳性畜立即扑杀并无害化处理,确定的疫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畜间布病溯源灭点行动方案》和《畜间布病疫点处置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四)消毒灭源(7月15日前完成)
对全区2020年-2022年畜间布病新老疫点及新增人间网报布病患者所涉及的疫点动用大中型机械开展专项消毒灭源工作,有效切断布病传播途径。对布病新老疫点的饲养动物用具、圈舍、庭院、道路以及周边污染场所、设施设备等全部进行规范消毒。要求先对圈舍污染的饲料、垫草、粪便等进行清理堆积,采取发酵或焚烧处理后进行消毒作业,非硬化地面消毒浸透度不小于3厘米,硬化地面连续反复消毒,确保完全浸湿。结合疫点梳理完善消毒档案,由专人填写消毒工作记录,包括消毒地点、消毒时间、消毒面积、药品名称、配液浓度及使用药品数量、用水数量、消毒工具、消毒人员及组织方式等内容。
(五)免疫
免疫是布病防控最根本的措施,继续不折不扣执行畜间布病强制免疫政策,按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做好畜间布病免疫工作。
1.布病S2株疫苗灌服免疫:肉牛和羊实行强制免疫,种畜禁止免疫。灌服免疫要做到免疫前压尘消毒、免疫时小组合作、封闭灌服程序进行,决不允许留苗、饮水免疫。为兼顾布病监测工作和新生羔犊免疫问题,我区牛、羊在10-11月份进行集中免疫,短期育肥羊要适时进行免疫,新补栏牛、羊适时进行补免,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并规范免疫档案记录及管理。
2.布病A19株疫苗免疫:辖区内所有存栏奶牛开展“两病”(布病、结核病)净化,争取年底完成6月龄以上奶牛布病A19疫苗免疫和结核病监测全覆盖,10%以上的规模奶牛场达到控制标准。
(六)检疫监管
区农牧局要加强对牛羊饲养、交易、运输、屠宰、贩运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调运动物报批报检、拉运动物车辆备案、车辆清洗消毒和落地隔离等管理制度,严抓调入布病易感畜的申报、审批手续落实,凡是从外阜进入我区的布病易感动物须附有布病检测合格报告,严防动物疫情跨区域传播。根据我区牲畜饲养密度、出栏分布、道路交通等情况,按规定要求合理设置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做好出栏牛羊布病产地检疫工作。
(七)疫情分析评估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区农牧局成立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分析评估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找准风险点切入点,科学研判我区布病防控形势,形成针对性强、措施可行的分析评估报告,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将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强化责任抓落实,明确岗位责任,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将防控效果与补贴挂钩,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综合评价;区农牧局要适时对乡镇、临农公司、狼农公司布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全区通报。
(二)强化经费投入和物资保障。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关于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通知》要求,及时足额拨付畜间布病预防、控制、扑杀、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督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经费,确保畜间布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畜间布病防控工作需要,2022年经费安排标准:
1.畜间布病灌服免疫专项补贴:免疫一头只牛羊配套补贴0.2元。
2.监测经费:公羊采血6元/只、其它羊采血3元/只、奶牛采血8元/头;检测防护费0.5元/头、只。
3.消毒灭源经费:600元/疫点。
4.病畜扑杀经费:对检测确诊的布病阳性牛羊(特别是种公畜)要实施扑杀并予以补偿,标准为公羊1500元/只、其它羊1000元/只、牛6000元/头。
5.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管、防护用品、消毒药品、防疫器械及实验室检测所需试剂和耗材等经费按需落实。
(三)加大宣传培训和行为干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兽医专业人员,特别是一线防控人员防控技能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防护水平,将防控人员感染布病的风险降到最低。通过广播、电视等权威媒体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或发放印有防控知识的生活用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布病宣传,发挥政府、防控机构等各自的工作优势,从不同角度引导人民树立正确健康观。特别是对从事养殖、屠宰、分割、动物诊疗等重点人群强化防护知识宣传,切实提高布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和行为转换率。
(四)强化技术支撑和应急队伍建设。应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提升监测、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为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同时进一步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不断充实各级兽医队伍,为各级兽医人员、实验室配备开展工作所需设施设备;规范乡镇(临农公司、狼农公司)动物防疫机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完善产地检疫报检点和村级动物防疫室,保障畜间布病防控所需器械、防护用品,扑杀、无害化处理的设施设备等日常防控和疫情处置所需物资供应;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切实保障应急需要。
(五)科学推进无疫小区建设。全面实施重点种畜场无疫小区建设和规模化奶牛场布病评估与净化,鼓励有意愿、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企业,依法落实养殖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申请创建布病无疫小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防控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
(六)实行风险评估、考核验收制度。实行畜间布病防控风险评估制度。区农牧局要做好流调、监测、扑杀、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管等各项信息档案管理,特别是溯源灭点工作要做到“一点(疫点)一案(档案)”,扑杀阳性奶牛要“一牛一档”,按年度开展畜间布病防控成效风险评估工作,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实行考核验收制度。
(七)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农牧、卫健等部门要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同级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布病防控工作合作机制。特别是农牧部门与卫健部门要实行信息通报制度,每月互通信息,每季共同分析疫情和研究防控策略,采取措施,处理人、畜间疫情,联合开展检查指导,协同解决防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宣传教育与行为干预,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