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2〕3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5-09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临河区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在保障农牧业生产、防御减轻气象灾害和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内蒙古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字〔2016〕7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工作,特制定2022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切实做好人影作业准备工作。气象局负责组织做好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大力提高安全意识、提升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并继续做好人影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弹药采购、作业公告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分期分阶段对部分作业点的高炮进行更换。区气象、公安、应急等部门联合对相关乡镇、农场开展人影工作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二)加强作业点建设和管理。按照《巴彦淖尔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区气象、公安、应急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农场加强人影规范化管理;有关乡镇、农场做好防雹作业点基础设施建设和防雹作业人员的管理。
(三)积极开展人工防雹作业。根据本地气候变化特点,针对临河区范围内的冰雹灾害,科学开展人工防雹减灾地面作业服务。
(四)完善人影应急服务预案。临河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做好强对流天气过程的条件预报和作业预案,为有效开展防雹减灾和提高人影公共服务能力和作业效益提供有利的支撑。
二、工作要求
(一)作业时间
临河区人工防雹作业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月20日。
(二)作业要求
1.严格执行人影作业空域申请制度及作业程序,按照职责分工,区气象局负责空域申请和指挥,协调市气象台、市人影办对作业适时进行指导和协调。
2.加强对作业装备的维护保养,配备必需的人影装备零配件,确保作业装备处于最佳状态。
3.作业期间,各作业点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作业,服从市、自治区人影办的统一指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向进行作业,严禁擅自作业;作业时要加强对空观察和落弹区的调查,做好弹药出入库和消耗登记,确实做到安全作业。
4.按照临河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的要求,严格执行人影作业上报规定,相关乡镇,农场和气象局要及时上报作业信息,收集和整理与作业有关的气象资料和作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