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2〕6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12 | 公文时效 | 失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2022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按照《临河区委、区政府、乡镇(农场)、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职责划分,特制订了《临河区2022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责任清单》,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企业主体、属地监管、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各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研究解决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落实;各配合部门要主动沟通衔接,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确保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目前,部分重点工作任务未下发,待上级下发后我们将转发相关部门。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