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1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2〕5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临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区安委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魏 晋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 王建宇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蔺晓东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刘 浩 区政府副区长
翟迎春 区政府副区长
王开俊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徐卫东 区政府副区长
斯庆高娃 区政府副区长
梅步俊 区政府副区长
王金龙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弓建强 区委办常务副主任
李 倩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编办主任
梁 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网信办主任
太文代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杨凤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治文 区人社局局长
陈 琳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委主任
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任光发 区审计局局长
梁 斌 区教育局局长
魏晓光 区科技局局长
张 严 区工信局局长
杨金平 区民政局局长
杨大千 区司法局局长
闫 俊 区住建局局长
马 彪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温 涌 区水利局局长
李 泉 区农牧局局长
陈冠廷 区商务局局长
王 健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姜 龙 区卫健委主任
李存义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宜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樊丽坤 区气象局局长
王建国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庄玉文 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河区分局局长
张宝玉 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局长
周 凯 市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局长
秀 兰 区妇联主席
刘 伟 市公安局临河区分局副局长
蔡 青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殷旭阳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乔晓庆 团区委书记、干召庙镇镇长
张振国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现代农畜产 品物流园区服务中心主任
赵永刚 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徐建军 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
吴春雨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如意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 蒙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忠树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直属二大队大队长
高 云 临河供电分局局长
高 健 农垦供电分局局长
各乡镇、农场、办事处主要领导
二、其他事项
(一)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王金龙同志兼任。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议事日程,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和1次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精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区安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临河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区安委办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