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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2-31 08:32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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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1-000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 文 号 临政发〔2021〕14号
成文日期 2021-12-31 公文时效 有效
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临河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的决定
 

临政发〔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鉴于临河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与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总体规划要求不相适应。经临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临河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临政办发〔2011〕7号)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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