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18-000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18〕72号 |
成文日期 | 2018-05-29 | 公文时效 | 失效 |
临政办发〔2018〕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河区“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临河区“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积极探索农村道路综合管养新模式,决定将农村公路管理与路域环境整治、交通秩序管理、公路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相结合,对全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含公路桥梁)、园区道路等均实施“路长制”管理,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为切入点,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着力构建农村道路“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制度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机制,对全区道路实行“一路一长”管理,实现全区道路“路长”全覆盖,探索一条“路联管、路全管、路常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路子。
二、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的设置
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全区省、县、乡、村道实行“路长”负责制。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如红同志担任全区“总路长”,政府副区长斯日古楞同志担任“副总路长”,境内省道、县道 “路长”由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彪担任,同时牵头“路长制”具体实施工作。各乡镇镇长担任辖区省道、县道“副路长”。各乡镇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路长制”的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辖区乡道“路长”,村级公路所经村委会主任担任村道“路长”,公路所经村小组的干部担任村道“分路长”,各村小组指定专人为村小组护路员。
11个乡镇(农场)在“路长制”组织体系架构下落实“路长制”工作责任;区政府“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彪同志担任,负责“路长制”工作日常事务。
(二)路长制职责分工
辖区县道(有管辖权的省道)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管护和巡查,乡村道路及产业道路由各乡镇、村组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日常管护和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路长制”办公室进行处理。
1.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全区所有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总路长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路长和有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办公会议,听取路长、“路长制”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2.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分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副路长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3.副路长(乡镇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所辖路段相关设施,制定路长牌,明确路段起止里程。完成路长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4.“路长制”办公室职责。“路长制”办公室是全区“路长制”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牵头推进“路长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考核督导、文件起草等,拟订管理标准、制度和考核办法;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路长和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组织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负责完成总路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村级路长职责。村级路长作为所在村委会区域职能职责范围内公路(乡村道路及产业道路)的具体负责人,负责落实路长交办事项,负责组织各村小组开展辖区内公路(乡村道路及产业道路)管理养护及巡查报告等工作,每月巡查责任公路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路长报告。组织村小组制定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促使村民养成爱路、护路的良好习惯。
6.村小组护路员职责。村小组护路员是所在村小组责任区域内公路(乡村道路及产业道路)的直接负责人,负责辖区内公路日常管护及现场巡查工作,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村级路段长报告。
(三)路长制工作任务
1.干净。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范围内的堆积物。
2.整洁。加强对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相应责任人进行有效处置。
3.安全。严禁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建盖永久性建筑物(公路红线范围: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疑似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及时向公路路政管理部门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的行为,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擅自新增平交道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4.有序。禁止在路基有效范围内摆摊设点,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
5.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严禁私自砍伐行道树,适时对公路行道树、绿化植被浇水、除虫,及时与林业部门协调对枯死树木进行置换。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5月)。2018年5月中旬前印发推行“路长制”的通知文件和实施方案;5月底前完成责任划分、公示公告;6月中旬前完成建章立制,完成实施细则、工作手册、巡查方案、联席会议制度、考核办法等文件的起草及印发,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公路管理体系;6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拆除公路两侧“两违”建筑及工矿化工企业、餐饮业、种植业、养殖业、污水排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公路管理综合治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体系、巩固工作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巡查、保洁、拆除公路两侧“两违”建筑等工作常态化。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继续深入开展巡查、保洁、两侧绿化等工作,使全区公路路域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公路环境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部门职责、监管领域、覆盖范围的延伸。一是明确各部门职责,推进公路由以职能部门建管养为主向多层级、全领域联动监督协管延伸,打破覆盖范围路由职能部门“单打独斗”的困局,将全区省、县道分路段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对责任路段进行全面综合管理。11个乡镇(农场)对县级以上道路履行“责任单位”的职责,对乡道和村道履行“职能单位”的职责,负责及时安排人员和资金对路段问题进行整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层级、全领域联动监督协管的综合管理格局,从而实现公路管理变部门行为为政府、社会行为。二是拓展监管领域,推进普通公路由以单一路政管理为主向建管养以及美化、绿化、秩序等综合管理延伸。将公路建管养与治超、治脏、治乱、治堵、治违紧密结合,使“路长制”与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路域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公路全方位的综合管理。三是扩大覆盖范围,推进公路由以侧重县道以上道路建管养为主向统筹省、县、乡、村道全面覆盖延伸。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将全区范围内省道、县乡公路、村道以及园区道路等全部配上“管家”,乡镇负责辖区内省、县、乡、村道路的综合管理,实现农村道路综合管理范围全覆盖。
(二)完善督查通报、问题排查、长效活动和考核评比机制。一是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制定日常督促检查、季度评比通报、半年盘点评价等一系列督查评比工作制度。由“路长办”组织对各乡镇(农场)各路段开展“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和交办问题、通报督查情况。二是完善问题排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路段问题排查、处置、整改等工作流程,实行“排查-反馈-整改-督查-销号”五步管理法。三是完善长效活动机制。以每月一次“路长制主题活动日”、每季一次“活动周”或综合整治活动为抓手,推动工作走向常态化、长效化。四是完善考核评比机制。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采取日常督查评比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职能部门、责任单位以及乡镇进行分类考核,在日常督查评比中被点名通报的乡镇(农场)实行全区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扣分。
五、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河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如红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斯日古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勇峰 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耀庭 区发改局局长
马 彪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闫文波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徐卫东 区财政局局长
周 凯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庄玉文 区林业局局长
王 刚 区住建局局长
王金龙 区安监局局长
王建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彪兼任。各乡镇、农场也要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区人民政府适时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路长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工作列入各乡镇、有关单位年度经济社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告宣传。在相关媒体公告“总路长、路长”名单,在主要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全区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公路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