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4〕1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1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临政办发〔2024〕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公司、狼农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临河区绿色食品原料(小麦、玉米、番茄、油用向日葵、食用向日葵)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国栋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 泉 区政协副主席、农牧局局长
成 员: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高 龙 区发改委负责人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宝玉 市生态环境局临河分局局长
马 彪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治文 区水利局局长
庄玉文 市林业和草原局临河分局局长
范永亮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李 泉 区政协副主席、农牧局局长
副主任:邱 波 区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何忠萍 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解玉琴 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李秀荣 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技术人员
刘江乔 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技术人员
杨 如 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技术人员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农牧局具体负责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的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区科技方针、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协调全区领导小组其他日常事务。
2.区财政局负责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及农产品监管资金的落实。
3.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4.区水利局负责标准化生产基地农田水利设施的规划、设计、审查及质量监督管理。
5.区交通局负责标准化生产基地道路、农场公路建设等相关工作。
6.区林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标准化生产基地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等工作。
7.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农产品食品安全的职责。
8.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标准化生产基地大气、水、土壤的监测管理等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2.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农技推广、农业投入品监管、区镇(乡、农场)村(分场)三级监管机构等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3.依托现有架构建立符合基地建设所需专门技术服务和质量保障体系。
4.配套落实各生产单元基地建设管理责任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负责各村(分场)落实具体负责人员。
5.负责全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中的科研、试验示范和合作开发的组织工作。
6.组织龙头企业积极申报绿色食品认证,形成企业有基地,基地连农户,农户靠科技的产业化结合链。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