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4〕22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公文时效 | 失效 |
临政办发〔202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临河区2024年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临河区2024年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高考、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信息技术及实验操作考试将至,为加强对我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考试安全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刘 浩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要振海 区政府办主任
王 生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成 员:王贵良 巴彦淖尔市一中校长
赵继勤 临河一职校长
马永福 临河一中书记
韩 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新闻办主任
贾鹏宇 区委办副主任、区保密机要局局长
白志刚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姜 龙 区卫健委主任
李 亮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宝玉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赵永刚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樊丽坤 区气象局局长
李晓东 区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包江虹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乔卫国 临河供电分公司经理
杜逢阳 区教育局副局长
白 闵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春雨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韩永强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玲 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段海平 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宋 斌 临河三中书记
杜剑锋 临河五中校长
呼成军 金川学校校长
张春光 巴彦淖尔市二中校长
李 林 水源路学校校长
王文忠 汇丰学校校长
刘 丽 中国移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分公司总经理
石荣强 中国联通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分公司总经理
高永平 中国电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营业部分
公司总经理
区招生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管理本考区的考试实施,处理考试期间本考区发生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段海平兼任。
二、临河区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主 任:刘 浩 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要振海 区政府办主任
王 生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
成 员:韩 娜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新闻办主任
贾鹏宇 区委办副主任、区保密机要局局长
白志刚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姜 龙 区卫健委主任
李 亮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宝玉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赵永刚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樊丽坤 区气象局局长
李晓东 区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包江虹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乔卫国 临河供电分公司经理
杜逢阳 区教育局副局长
白 闵 区财政局副局长
吴春雨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韩永强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玲 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段海平 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刘 丽 中国移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分公司总经理
石荣强 中国联通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分公司总经理
高永平 中国电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营业部分
公司总经理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考试期间本考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生兼任。
三、考点和考场安排
(一)高考
今年临河地区高校招生应考6442人,高职高专单招已录取2504人,实考4388人。临河考区共设五个考点 154个考场,分别为巴市第一中学考点(31个考场,893人)、临河一中考点(33个考场,936人)、临河三中考点(25个考场,697人)、临河一职考点(45个考场,1318人)、汇丰学校考点(20个考场,544人)。
按照上级规定,高考需聘用监考教师338人,考点领导和工作人员、流动监考人员、安保人员、考务人员、视频管理和监督人员等260人。
(二)中考
今年临河地区中考招生:初二报名4939人,初三报名4749人。临河考区共设四个考点169个考场,分别为巴市二中(32个考场,906人)、临河一职(54个考场,1584人)、金川学校(43个考场,1268人)水源路学校(40个考场,1181人)。
按照上级规定,中考需聘用监考教师358人,考点领导和工作人员、流动监考人员、安保人员、考务人员、视频管理和监督人员等215人。
(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今年临河地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二4336人。临河考区共设四个考点 146个考场,分别为巴市第一中学考点(35个考场,1047人)、临河一中考点(42个考场,1250人)、临河三中考点(34个考场,1016人)、临河五中考点(35个考场,1023人)。
按照上级规定,高考需聘用监考教师316人,考点领导和工作人员、流动监考人员、安保人员、考务人员、视频管理和监督人员等220人。
四、各部门具体职责
(一)纪检监察部门
1.对考试期间各部门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的责任查处、追究工作。
2.做好涉考涉招来信、来访、来电的调查核实工作。
3.监督督促各成员单位及学校领导班子忠实有效履行职责。
(二)宣传部门
1.加强对高考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主动强化正面宣传引导。
2.加强对媒体上不良信息的防范,及时消除有关招生考试的不良信息,防止因新闻媒体报道失当,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引发不稳定因素。
3.加强涉考涉招网络信息的监管。
4.审核各媒体报道与考试相关的内容。
(三)财政部门
及时足额拨付考试经费,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保密机要部门
做好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协助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妥善处置招生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突发事件。
1.会同公安部门按试卷保密室的建设要求在试卷到达前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共同出具批准使用文书。
2.会同教育和公安部门在试题保存期间对试题库每半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工作及试题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3.试题运送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密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五)教育部门
1.按照教育部、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的统一部署,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缜密做好包括报名、试题保管与保密、考试组织、填报志愿、录取等在内的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2.牵头做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并会同其严厉打击涉考涉招的违规违法行为。
3.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置各类招生考试突发事件。
(六)公安部门
1.严密防范、阻断和及时清理网上涉考涉招不良信息,确保招生考试系统工作网络的绝对安全。
2.在考试前或考试中与无线电等部门共同防范和打击利用通讯设备、网络等手段传播考试作弊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并严厉打击兜售无线电作弊工具和所谓“试题”和“答案”的违法犯罪行为。
3.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做好考生户籍审查。
4.协助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做好试(答)卷的保管、运送和涉考涉招场所安全保卫等工作。
(1)会同保密部门按试卷保密室的建设要求在试卷到达前对试卷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共同出具批准使用文书;
(2)会同教育部门负责试题库24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3)会同教育和保密部门对试题库每半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工作;
(4)试卷接收和送达途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带免检证明)及押运所需警车;
(5)试卷往返考点途中和存放考点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会同考点保卫人员做好考点、考场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监考、工作人员和考生凭证入场;
(7)加强考点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确保考生和监考安全。
5.做好招生考试突发事件的处置及社会稳定工作。
6.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安全类突发事件的调查、侦破工作。
(七)交警部门
1.保证试(答)卷运送车辆的正常通行,对高考、学考、中考期间考点周边车辆及有关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交通顺畅安全,保证考生监考员顺利赴考;开考期间限制高噪音机动车辆从考点附近经过和鸣笛,确保考点安静。具体路段及时间:
高考:临河一中、临河三中、临河一职、汇丰学校、巴市第一中学附近;6月7日、8日上午7:40----12:00(其间9:00---11:30限行)和下午14:00----17:30(其间15:00—17:00限行)实行交通管制。
中考:临河一职、水源路学校、金川学校、巴市二中附近;6月25日、26日、27日、28日上午8:00----11:00和下午2:30----5:00实行交通管制。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临河一中、临河三中、临河五中、巴市第一中学附近;7月6日上午 7:30----11:00和下午 2:30----6:00实行交通管制。
2.保证通往各考点其他路段的交通畅通,确保监考教师、考生准时到达考点。
3.及时处理考生、监考教师往返考场途中和试卷运送途中的偶发交通事故。
(八)消防部门
加强对各考点和其他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救援和处理高考期间的突发火灾事件。考试期间为各考点提供消防车。
(九)生态环境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
消除考点周围的噪音污染、环境污染及居民区中午和晚上的噪音污染。
1.考试时间内消除考点周边一切影响考生答卷的噪音污染。有噪音的厂(场)、店、建筑施工单位要限时施工作业。具体时间和地点:
高考:临河一中、临河三中、临河一职、汇丰学校、巴市第一中学附近。6月7日、8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
中考:临河一职、水源路学校、金川学校、巴市第二中学附近。6月25日、26日、27日、28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 14:30----17:30。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临河一中、临河三中、临河五中、巴市第一中学附近。7月6日上午7:30----11:00和下午2:30----6:00。
2.消除居民区和各学校(住校生)周围中午和晚上九点以后的施工场所和室外娱乐场所等一切影响考生休息的噪音污染。具体时间:
高考:6月6日晚上、6月7日中午和晚上、8日中午。
中考:24日晚上,25日中午和晚上,26日中午和晚上,27日中午和晚上,28日中午。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5日晚上,6日中午。
3.对考点附近各商贩、广告商进行规范化管理及行政处罚。
(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健委
1.提供有力的医疗和食品安全保障,防控重大疫情,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做好考试工作时段疫情和饮食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安排好考试期间的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
2.加强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打击非法招生中介。
3.严格管理通讯器材经销市场,配合公安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制售、贩卖考试作弊工具的违法行为。
4.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十一)疾病控制中心
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2.负责疫情的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
3.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十二)卫生监督局
1.对考点学校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2.对考点学校内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执法检查。
3.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实施卫生监督。
4.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
5.集中受理和查处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供电部门
1.确保考试期间各考点和招生考试机构的电力供给(高考6月2日--9日,高考外语口语测试6月9日--14日,中考6月24--28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5--6日),并准备好应急发电设备。
2.确保网报志愿和查询信息期间各网络运营公司、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有关高中(中专)学校的电力供给(6月23日到8月10日)。
3.及时排除考点、填报志愿场所和招生考试机构等地出现的突发停电故障。
4.考试期间为各考点提供功率足够的应急发电设备。
(十四)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和通讯三大运营部门
1.在考试前或考试中进一步加大对利用通讯设备、网络等手段传播作弊信息的监控、监听力度,有效阻断考场内外作弊信息,一旦发现传送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应立即对信号源进行追查,并会同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2.保证考试期间各类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通信讯号的畅通。
3.保证网报志愿和信息查询期间网络的安全和畅通与所有通信信号的畅通(6月23日到8月10日)。
4.考试期间为各考点提供功率足够的应急发电设备。
(十五)应急管理部门
1.负责、指导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2.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3.统一指挥应急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4.加强对各考点防震情况和应急通道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协助各有关学校做好防震知识培训和紧急疏散演练工作。
(十六)气象局
1.组织指导考试期间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2.负责考试期间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
3.考试期间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
4.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十七)试卷保密室保卫组和联合检查组
1.试题库由教育部门、公安部门选聘人员昼夜值守,并每半小时派两人在试题库周围巡逻一次,做好巡逻和交接记录。
2.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保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半天对试卷保密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和安全保密部门。
五、其他考试
2024年12月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2025年5月25日前新增加的考试,根据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各部门要依照本方案中规定的职责任务,相互配合,全力做好考试工作,届时政府不再另行下文。
六、工作要求
1.招生考试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极高。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协调配合,务求圆满完成考试任务。
2.招生考试工作要求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考试的人,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各部门在选聘人员时,要严格执行这一制度。
3.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职责和《临河区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4.各部门务于6月2日前将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联系电话报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卜涛,电话:8266169、 1332708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