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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5-10 17:43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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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3-0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临政办发〔2023〕27号
成文日期 2023-05-10 公文时效 失效
关于印发《临河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3〕27号


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临河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0

 


临河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按照全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业务工作现场培训班精神,根据《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健康巴彦淖尔行动(2021-2030年)》要求,结合临河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市委、区委“四个区”发展定位,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加快补齐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短板完善城乡基础功能、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不断提高我市城乡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城乡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市容市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拓展。奋力建设城在景中、村在绿中、人在净中、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黄河金岸、魅力临河。

三、工作原则

——突出统筹推进。以街道办事处、乡镇、农场为单元,统筹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各项重点任务,做到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相结合。

——突出分类施策。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居环境现状等因素,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实行一街道(乡镇)一策、一社区(村)一法,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突出多方参与。强化属地和相关部门责任,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突出地域特色。尊重城乡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城乡风貌,留得住乡愁。

——突出健全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健全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四、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

1.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群众满意一个为目标,6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户厕改建总任务的40%以上。(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农牧局、各乡镇、农场)

2.集中集聚整村打造。坚持整村推进,突出重点同时同步开展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农牧局、各乡镇、农场)

3.强化问题户厕整改。建立健全问题户厕动态摸排、精准整改、常态指导服务等长效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和常态化摸排新发现的问题厕所,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农牧局、各乡镇、农场)

4.精准开展信息录入坚持录入数据与建设进程同步原则,确保按时序进度高质量完成2022年新建户厕信息录入工作,12月底前完成2023年新建户厕信息录入工作,并做到机账实一致(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农场)

(二)扎实推进生活污水治理

已建成未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设施要全部启动运行,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后期运行管护,城镇周边的村庄争取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系统。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有关乡镇)

(三)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三种模式,离城镇较近的农村以“城乡一体化”处理方式为主;离城镇较远的农村采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模式;比较偏远的农村采用焚烧方式就近处理。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力争实现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牧局、各乡镇、农场)

(四)推动公共卫生环境面貌整体提升

1.全面改善城镇环境卫生。一是以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为重点,清运积存垃圾,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杂物,彻底治理“六乱”现象(乱贴乱写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拉乱挖、乱扔乱吐、乱设摊点)。二是城区主干道达到“六无四净”标准(无杂物、无痰迹、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无污水,路面净、路牙净、雨水口净、电杆树根果皮箱周围净),切实实现路面无暴露性垃圾杂物。三是要全面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设施)责任制。四是开展“执法进小区”,着重解决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掏门改窗、侵占公共绿地等居民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五是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场地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施工现场无扬尘、噪声污染。六是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便民市场等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乱设摊点、占道经营、无序屠宰等经营行为。七是要加强车辆管理,规范交通秩序,道路便道定点划线,增设停车位。八是抓好重点场所卫生,加强窗口单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防范疾病传播。(责任单位:区爱卫办、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办事处、乡镇、农场、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市政公司、瑞德市政)

2.全面整治村庄环境卫生。全面实施“三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行动,集中开展清“五堆”(肥粪堆、垃圾堆、柴草堆、砂石堆、杂物堆)、治“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工作,由“清脏”向“治乱”转变,达到公共环境“五化”(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综合效果。深入推进村庄人畜分离。(责任单位:区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各乡镇、农场)

3.全面推进城乡美化绿化。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加大城市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等新建改造力度,增加城市绿量,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全面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化、多样化、色彩化、本土化。以“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绿化为主攻方向,重点开展村内主干道和村庄出入口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带和公共绿地建设,巩固深化“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分类推进村庄园林化、路渠林荫化、农田林网化、庭院花园化,加大乡村公园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园林服务中心、林草分局、各乡镇、农场、办事处)

4.集中拆除危旧房屋。一是集中拆除享受危房改造而没有拆除的危旧危房、农民自建新房后而没有拆除的危险房屋、因一户多房可闲置或废弃的危险房屋、多年外出务工农民闲置或废弃危险房屋、闲置废弃的各类畜禽圈舍以及其它影响村容村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大拱棚、残垣断壁、老旧厕所、树园子、破旧围栏等,并明确拆除时间,建立拆除档案,保护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各乡镇、农场、办事处

5.强化交通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加大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及铁路沿线路域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快“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建设进度,确保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农场

6.清除撤换破旧宣传牌匾标语。对全市农村牧区、城镇街道社区和背街小巷以及高速公路桥体等地点和场所中褪色、破旧、歪斜及内容过时的宣传牌匾标语,进行集中撤换更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农场)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8日至5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各地实际,立即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资金筹措方案和渠道,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5月11日至5月31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区两级重点工作内容,全力完成“规定动作”,精心开展“自选动作”,确保完成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切实通过专项整治让全区人居环境焕然一新,为提升全区旅游品质,优化营商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至6月24日)。各有关部门要巩固集中攻坚阶段的战果,持续查短板、补弱项,建立完善长效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专项行动从运动化向常态化转变,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

(三)考核查验阶段(2023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区级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方案任务对各相关部门、专项行动成效进行实地查验,并按照“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执纪”的相关要求,强化查验结果运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负主体责任,临河区组建专项行动工作组(见附件),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多元筹资投入,强化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地债资金、本级资金资金和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宣传部门要以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为主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微博、公众号等主流媒体、新媒体多种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提升广大群众投身专项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迅速掀起行动热潮。

(四)健全督查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区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要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建立监督通报曝光机制,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和属地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将专项行动成效纳入各单位年度实绩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临河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组


附件:

 

临河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专项行动工作组

 

  长:安文哲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蔺晓东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赵国栋  区政府副区长

斯庆高娃 区政府副区长

    区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员:要振海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委办副主任、发改委负责人

             王琪铭  区委办副科级干部

             李如祥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文斌  区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王宇飞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庆宏  区财政局局长

     陶发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张宝玉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建国  区司法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庄玉文  市林草局临河分局局长

             韩小平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供热供气服务中心

             张正煜  市政环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瑞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各乡镇(农场)党委书记、各街道党工委书记

临河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卫健委和区农牧局。其中:城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斯庆高娃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姜龙同志兼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农牧局,办公室主任赵国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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