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文件
日期:2023-10-11 09:19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 
分享到:
    
索 引 号 11152801011749789X/2023-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临河区人民政府 文 号 临政发〔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10-11 公文时效 有效
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临政发〔2023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河区人民政府对现行的2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见附件)。


   《临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附件下载

解压后为以下文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