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801011749789X/2023-00001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临政办发〔2021〕81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2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临政办发〔202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临农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狼山农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粮食产区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关于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加强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粮食产区精细化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机制、建管并用的原则,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必须处理好发展粮食生产和发挥比较效益的关系,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决定耕地用途,必须集中力量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落实粮食生产党政同责,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二)目标任务。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2.6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12.7亿斤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和产量各占比要达到80%以上,同时要引导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每年种植优质春小麦达到35万亩。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十四五”期间,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全部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更新项目计划中。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优先立项尽快实施;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要求的要及时列入提质更新项目中,对我区约70万亩未实施大破大立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实施提质更新项目,区政府根据需要安排1.4亿元(每亩200元左右)的配套资金给予项目配套,确保提质更新顺利实施,达到高标准农田要求。
(二)优化调整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优化调整统筹相关农业补贴资金(产粮大县奖补资金、玉米生产者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小麦种植。制定年度粮食生产补贴政策,通过政策扶持、订单种植、小麦套种玉米、麦后复种等措施,增加小麦种植收益,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三)安排涉农项目优先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小麦、玉米等目标粮食作物集中连片面积达到规模要求的,将享受相关农业项目补贴,如耕地轮作项目、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深松深翻项目、水肥一体化项目、农作物秸秆还田等。
(四)引导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开展土地流转,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并提供专业服务和生产托管等全程化服务,提升农业规模化服务水平。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群集聚发展,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专业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积极争取农业政策性保险,降低粮食生产风险。
(五)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社会化服务。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培育一批专业化程度高、服务面积大设备先进、技术水平高的农业社会化综合性服务组织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大力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托管服务。安排一定额度专项资金,择优奖励一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粮食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作用明显、服务面积大、服务效果好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全成本保险服务。对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流转土地,开展规模化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单独入保,开展全成本保险服务,发生自然灾害时,单独进行查勘定损,实现全成本理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严格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特成立临河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安文哲 区委副书记、政府代区长
副 组 长:魏 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蔺晓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杨根虎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发改委主任
徐卫东 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 泉 区农牧局局长
陈冠廷 区商务局局长
张 严 区工信局局长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 凯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各乡镇党委书记
临农公司、狼农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泉同志兼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根据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收集、通报全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镇(农场)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积极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纳入党委政府乡村振兴等目标考核,确保粮食安全。
(二)加强监督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党政同责”要求落到实处。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三)强化政策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以村为单位全部立牌,加大政策宣传,强化督导督查。各部门、乡镇(农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等手段,让村民、经营主体、村级、乡镇级领导干部知晓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分以及粮食生产功能区的优惠政策。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工作,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优化,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