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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8-16 11:10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录入:web  
    
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21〕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临河区2021年“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2021年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临河区2021年“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逐步改变城区及城郊结合部散煤燃烧采暖现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区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进一步调整优化城乡供热能源结构,减少民用采暖燃煤污染,加快推进城郊村采暖“煤改电”工程,为“能耗双控”和温室气体减排作出贡献,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规范运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批实施、量力而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透明、科学选择供暖设备供应厂商。

(二)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生态环境达标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用能需求特性和居民采暖习惯及不同清洁取暖方式技术特点,科学选择先进适用、经济可行的清洁取暖方式,分类加以实施。

(三)量力而行,分批实施。根据资金条件,分批实施煤改电工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区稳步推开。

(四)落实政策,稳步推进。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财政补贴政策,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三、目标任务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城郊村(东至物流大道,南至沿黄公路,西至城关镇西边界,北至绕城线以北2.5公里)实行“煤改电”取暖。涉及城关镇、曙光乡、双河镇、八一乡、临河农场及狼山镇富强五组共计155个自然村,2021年力争完成10072户、100万的居民采暖“煤改电”改造工程。“煤改电”改造技术途径为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电锅炉、蓄热式电锅炉、分布式光伏+电锅炉四种模式。

四、政策保障

(一) 全面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清洁供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责任单位:区供电分局)

(二)居民用户补贴对“煤改电”居民用户由政府补贴80%,居民用户承担20%。政府补贴的80%,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00,超出面积部分由居民全部承担。每户仅限补贴一次,主要用于设备购买及安装费用。供暖设备运行费用全部由居民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电网改造所涉“煤改电”电网线路、变压器等的改造由供电部门根据上级相关精神执行。电表以上的所有改造费用由供电部门负责;电表以下的所有改造费用由设备供应及安装企业负责。(责任单位:区供电分局、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

五、实施步骤

1.2021年5月1日—7月31日,前期调查公示阶段。

乡镇、农场组织人员入户调查,形成确户名单,提出改造意见,并与居民确定改造方式。委托专业技术机构编制《煤改电改造技术方案》(含设备安装设计),并完成项目公示。

2.2021年8月1日—10月15日,组织实施阶段。

完成项目设备前期手续及项目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及监理单位,完成合同签订和工程改造任务。

3.2021年10月16日—12月31日,工程验收阶段。

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项目验收,根据验收情况,逐步运行,12月31日前全部达到稳定运行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临河区“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文智  区委副书记 政府代区长

常务副组长:魏    区政府副区长

   长:李志钧  区政府副区长

唐占荣  市电业局副局长

     员:张子奇  区政府办副主任

白静羽  区政府办副主任

 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根虎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光发  区审计局局长

王金龙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宝玉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赵永刚  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国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尚永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郭庆宏  区财政局副局长

   临河供电分局局长

   农垦供电分局局长

雷宝忠  巴彦供电分局局长

   城关镇党委书记

阮永杰  双河镇党委书记

   八一乡党委书记

范永亮  曙光乡党委书记

   狼山镇党委书记

   临河农场场长

赵子义  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煤改电”工作的总体组织、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闫俊兼任,副主任由赵永刚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煤改电”日常事务。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大协调配合,建立协商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二)部门职责

区委宣传部:制定“煤改电”工作宣传方案,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对清洁取暖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区住建局、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制定“煤改电”工作方案,统筹调度工程进度及协调相关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负责设备及安装招投标工作;负责联系相应售后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建成投用后的运营、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区发改委:协调供电部门与上级物价部门、电力部门对接,认真落实清洁取暖峰谷电价政策。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立项等相关手续进行批复,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加快审批。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煤改电”上级项目资金的申请,配合住建部门做好“煤改电”工作。

区财政局:落实各级资金补贴政策,并加强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负责“煤改电”工程的设备采购备案。负责办理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为项目立项审批提供财政支撑性文件。牵头对接落实国家专项债申请。

区审计局:负责“煤改电”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工作。

供电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电网改造工程,做好项目申报、投资、施工等工作。按照电网改造发展规划既定目标任务,继续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电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未完成改造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程进度,提升供电能力。对开展“煤改电”工程的乡镇、农场要优先予以保障。严格落实峰谷电价政策,认真做好运行电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抄送有关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对涉及非“煤改电”的商户、商铺等非居民性房屋进行“煤改电”整改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办理项目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

城关镇、双河镇、八一乡、曙光乡、狼山镇、临河农场负责对改造区域内居民的采暖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成“确村确户”工作,明确改造数量和取暖技术路径(每个自然村同意率达到80%以上方可实施),并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协调相应售后服务企业做好项目建成投用后的运营、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建立“用户申报、乡镇(农场)村(分场)审核、财政监管、审计跟踪”的全程监管体系,防止局部政策失效、落实走形和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或个人严肃问责。

(四)确保居民“不返煤”

各乡镇、农场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煤改电”工作的质量安全检查,对施工过程、后续运营进行监督,定期到居民家中进行供暖质量和服务抽查,及时处理投诉,确保居民温暖过冬。区住建局、区供热供气物业服务中心要与设备供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维保周期、维保质量、违约条款等内容,用合同约束设备供应商保障运营维护,确保清洁取暖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居民“不返煤”。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宣传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做好群众发动工作,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种采暖路径的技术经济特点、适用条件及有关推广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及时开展示范成果展示,推广复制成功经验,提高群众对“煤改电”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成文日期:2021年7月23日

发布日期:2021年8月16日

有效性:有效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临河区2021年“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政策解读:《临河区2021年“煤改电”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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