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办发〔202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临河区2021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临河区2021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
按照《巴彦淖尔市大力发展优质小麦十条意见》(巴政办发〔2020〕12号)和《关于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小麦生产的通知》(巴农牧局发〔2021〕59号)精神,为稳定发展小麦种植面积,加快我区优质小麦发展,助力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建设,逐步构建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供给体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结合临河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包括集中连片种植小麦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生产主体。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1.单种优质小麦生产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通过自建、联建(订单种植、合同收购,建立紧密型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规模化的优质小麦生产基地,集中连片种植小麦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麦后复种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农户,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200亩以上自建、联建的生产基地内,开展麦后复种绿肥、燕麦草、西兰花、饲料油菜和秋菜等农作物,每亩再补贴100元。
2.小麦套种玉米基地。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自建、联建小麦套种玉米基地并开展麦后复种的,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450元。
三、资金来源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通过以下渠道予以解决: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部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临河区本级财政资金,以及耕地轮作、社会化服务等项目。补贴形式分为货币资金补贴、物化补贴、服务减免生产费用等。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或对公账户发放,确保封闭运行。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达到补贴标准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户等要在4月30日前向生产基地所在村组提出书面补贴申请。
2.初核。村组要在5月27日前进行现场核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基地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初验。经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5日前以村为单位向所在乡镇、农场申报。申报时需提交《2021年XX村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申报表》(附件2)和《2021年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种植分户清册》(附件3)及其他附件材料、公示现场照片等。各乡镇、农场负责对村组上报的符合补贴标准的连片小麦进行初步验收并汇总、系统录入及登记造册,经乡镇、农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将《2021年乡镇、农场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汇总表》(附件1)、《2021年XX村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申报表》(附件2)、《2021年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种植分户清册》(附件3)于6月20日前上报区农牧局(各附件一式三份,乡镇留存一份,另两份上报农牧局)。
4.验收。区农牧局、财政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对乡镇、农场上报的初验结果进行复核验收,于7月20日前出具书面验收评价报告。
附件:1.《2021年乡镇、农场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汇总表》
2.《2021年XX村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申报表》
3.《2021年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种植分户清册》
附件1:
2021年乡镇、农场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汇总表
乡镇(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亩
建设地点 | 建设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连片种植小麦面积 | 计划麦后复种面积 | 种植类型(单种/套种) | 备注(套种需标明小麦套哪种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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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建设主体为农户自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如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需写明单位名称。
2、种植类型为套种的按两种作物面积比例折算小麦面积,折算后小麦面积需达到200亩以上。
3、该表以乡镇、农场为单位进行汇总(该表原件一式三份,乡镇一份,农牧局两份)。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上报人(签字):
附件2:
2021年 村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申报表
乡镇 村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亩
建设地点 | 建设主体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连片种植小麦面积 | 计划麦后复种面积 | 种植类型(单种/套种) | 备注(套种需标明小麦套哪种作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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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建设主体为农户自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如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需写明单位名称。
2、种植类型为套种的按两种作物面积比例折算小麦面积,折算后小麦面积需达到200亩以上。
3、该表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该表原件一式三份,乡镇一份,农牧局两份)。
主要负责人(签字): 上报人(签字):
附件3:
2021年集中连片小麦生产基地种植分户清册
乡镇 村 组 (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亩
姓 名 | 所在村组(分场)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号码 | 开户行(必填) | 小麦种植面积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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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该表以农户为单位进行汇总(该表原件一式三份,乡镇一份,农牧局两份)。
村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村级负责人(签字): 上报人(签字):
成文日期:2021年3月8 日
发布日期:2021年4月13日
有效性:有效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临河区2022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办法》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临河区2021年小麦集中连片种植补贴 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