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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1-05 11:37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录入:管理员  
    
关于临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2月27日在临河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河区财政局局长 徐卫东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临河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十二五”期间全区财政工作简要回顾
  “十二五”时期,全区各级财税部门在区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努力促进财政增收,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推进财政各项改革,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财政目标任务,为实现全区社会稳中向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实现75.8亿元,较“十一五”增加46.3亿元,增长157%;全区公共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63.7亿元,较“十一五”增加103.2亿元,增长171%,为区委和政府实施的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的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一是八项民生支出累计投入119.4亿元,较“十一五”增加80.3亿元,增长206%。其中:教育文化事业投入25.6亿元;社会保障投入29.6亿元;医疗卫生投入15.9亿元;保障性住房投入19.4亿元。二是“三农”累计投入23.9亿元,较“十一五”增加13.1亿元,增长121%。三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累计投入61.2亿元,较“十一五”增加46.8亿元,增长326%。四是扶持企业和园区建设累计投入21亿元,较“十一五”增加8.6亿元,增长69%。五是社会治安维稳投入9.6亿元,较“十一五”增加7.1亿元,增长283%,有力的促进我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4亿元(含开发区收入1.9亿元),完成任务的101.5%,同比增加1.6亿元,增长8.5%。

(二)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0.6亿元,同比增加10.4亿元,增长34.7%。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支出达到29.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的71.5%。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1.优先民生支出,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
齐心聚力惠三农。一是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积极筹措资金53084万元,保障全区九个乡镇、两个农场新农村建设工程顺利推进;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转。二是加快推进现代高效农牧业发展。投入7524万元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投入2280万元农牧业产业化及羊绒产业发展资金,投入2800万元财政支持现代农牧业肉羊生产项目和“以奖代补”资金。三是加大扶贫开发攻坚力度。累计支出“三到村三到户”、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少数民族扶贫资金1157万元。四是优先拨付各项惠农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资金27842万元,涉及粮食直补和农资综补、农村社会救济、农牧业良种等15类31项补贴。五是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申报实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3个,项目总投资4486万元。

兜住底线保民生。一是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累计支出教育经费58453万元,其中义务教育保障经费3873万元,惠及4.7万名学生;职高、普高“两免”资金3258万元,惠及1.4万名学生;职高、普高助学金1368万元,惠及6895名学生;贫困大学生资助金312万元,惠及85名大学生。二是社会保障能力增强。累计支出社会保障资金6952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9819万元,城镇居民医保704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55万元,低收入农牧户取暖补贴3892万元,优抚对象、城乡医疗救助、老年人长寿保健金和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10497万元,五保户孤儿救济金、义务兵优待金1672万元。投入街道社区建设资金1396万元,支持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建设和便民利民服务开展。三是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累计支出医疗卫生资金3662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保补贴、职工门诊统筹、大额医保、破产企业职工医保等医疗保障财政补贴资金9777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投入资金5009万元,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投入资金1627万元,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长效补偿机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四是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配合相关部门,申请到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34.9亿元。按照棚改项目建设规划,先行发放到棚改企业19家,发放贷款10.6亿元。五是确保人员工资、补助发放到位。区本级共拨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129603万元,拨付带薪休假补贴(离退休人员疗养补贴)11853万元,发放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增资补贴18059万元。
  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推进公务卡结算改革,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1-11月份全区“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926万元,同比减少208万元,下降9.7%。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财政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导向,及时掌握上级的项目资金信息,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截至目前共争取各类上级专项资金15.7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7亿元。二是累计筹措资金17.4亿元,其中:重点拨付城区道路和街景改造、城镇管网配套工程、城区街巷硬化工程、城镇环境面貌改善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1亿元;先锋桥等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资金2.5亿元;春季和秋冬季造林,城区、道路、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等绿化工程资金1.4亿元。

3.履职尽责,保证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认真研判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形势,按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将收入细化分解到各征收部门,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培植财源的同时,持续深入一线开展税源调研,及时沟通信息,分析收入形势,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凝心聚力、齐抓共管保收入。三是通过税务约谈、发布欠税公告和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大税收清欠力度,共计清理欠税5亿元。

4.科学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是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财政专户和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计清理退回沉淀财政性资金23178万元,统筹用于民生、城市基础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监管措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三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对预算单位的大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实现重点资金监督关口前移,严肃了财经纪律。四是完善政府采购行为,规范采购申报审批,加强定点、协议供货管理,认真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阳光采购。

总的看,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平稳,但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问题,例如:财源基础薄弱、税收增长乏力,刚性支出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凸显,偿债压力巨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通过培植税源、深化改革、向上争取等措施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6年预算安排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区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全区2016年国民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如下:

(一)2016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安排情况
按照收入预算编制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支出预算的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点向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倾斜,严控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同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
2016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安排197830万元,增长7%。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综合预算编制要求,2016年区本级总财力为208400万元。其构成:一是本级收入197830万元;二是上级补助收入66866万元;三是上解上级支出48296万元;四是列收列支8000万元。

2.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安排
  2016年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08400万元。一是人员支出安排17591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84.4%,较上年增加19967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安排525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5%,较上年增加754万元。三是预备费安排100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0.5%,较上年减少800万元。四是各项事业费安排2624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2.6%,较上年增加347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50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各乡镇和办事处正常运转、民族团结经费、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村级基层政权保障等。
(2)公共安全支出13684万元,主要按照国家政策安排武警、消防经费,安排公检法办案、“平安城市”建设、司法救助、人民陪审员、看守所和拘留所运转经费等。
(3)教育支出44191万元,主要用于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普通教育阶段学生“两免”及取暖补助配套;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名教师招聘和教师培训经费等。
(4)科学技术支出267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普宣传等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8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文化活动,足球事业发展,以及《临河区志》等编纂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46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农牧户、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助,新型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优抚和社会救助补贴,老年人长寿金,义务兵优待金,五保户和孤儿救济金,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就业教育培训经费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74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保补贴、职工门诊统筹、大额医保、破产企业职工医保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计划生育事业,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补助等。
(8)节能环保支出63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044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环境卫生维持及园林绿化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17641万元,主要用于设施农业、农业保险、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基金、新型农业产业资源经营主体整合奖励、畜牧防治应急基金、农业综合开发、气象经费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220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和养护等支出。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宣传等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12362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4)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南韩日元、欧投行贷款还本付息支出。
(15)其他支出1580万元,主要是预备费等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规定,依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2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6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0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0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市公共设施电费。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要求全口径编制预算,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结余”的原则,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46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收入796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246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424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08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5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56万元。支出预算安排2567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等支出。年末滚存结余18952万元。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区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面完成2016年各项财政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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