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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9-06 10:44  来源:临河区审计局   录入:web  
    
关于2020年度临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1年8月31日在临河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和区审计委员会及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践行“两统筹”工作方法,继续推进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审计“全覆盖”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了审计工作在推动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市场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及我区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影响,临河区财政收入进一步放缓;财政支出压力巨大,打好三大攻坚战、基础设施补短板、推动经济稳步高质量发展等都需要财政持续增加投入,加之政府债务偿还处于高峰期,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在此情况下,区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在区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应对,在保障行政正常运转前提下,重点支持教育、卫生、农林水、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建设、节能环保等各项民生事业的发展。尤其在债务风险防范、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财政部门能够积极筹措和盘活资金、资产,保证重要项目进行的同时,完成化债任务,化解了矛盾,防范了风险。

(一)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总收入完成64.82亿元,比上年完成数52.23亿元增加12.59亿元,增长2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8.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7.85亿元的101.57%;上级补助收入28.83亿元,较上年26.94亿元增加1.89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21亿元,较上年4.72亿元增加10.49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8亿元;上年一般预算结转结余2.57亿元。

2020年,财政总支出63.0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49.66亿元增加13.38亿元,增长26.9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2亿元,较上年完成数46.1亿元增加4.92亿元,增长10.67%;上解上级支出0.1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84亿元,较上年3.48亿元增加8.36亿元。

收支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1.78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64亿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0.22亿元;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7.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3.5亿元的205.1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6.1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2.12亿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0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34.77亿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0.97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6.29亿元,棚户区改造支出4.1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0.36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0.1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及彩票公益金支出等其他支出21.66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15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1.99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32亿元。收支相抵,2020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0.55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0年,受疫情影响和国家政策减免因素影响,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2.2亿元,较上年25.29亿元减少3.09亿元,减少12.22%;总支出21.26亿元,较上年23.87亿元减少2.61亿元,减少10.93%,主要是因为2020年疫情期间,去医院就医人数减少,住院费用相应减少,导致医疗待遇支出同比减少。当年结余0.9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53亿元。

(二)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20年,国库收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77亿元, 支出 0.63亿元,上年底结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07亿元,年底国库收回盘活存量资金累计结余0.21亿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财政局汇总统计的本级219个独立核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05.25万元(公务接待费9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7.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61万元),比上年888.2万元减少82.95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调整程序不符合规定。主要表现在:调整预算未批先支,年末一次性报人大审批。

2.非税收入11.4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2020年末结存收入11.41万元当年未上缴国库,2021年1月上缴。

3.未及时盘活资金1854.15万元。

区财政局未将结存两年以上的资金统一盘活,涉及资金1854.1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2020年,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局对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团结办、区双河镇4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以下问题:

1.区教育局存在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1000万元,同时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1649.98万元的问题。

2.区文旅局存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11万元的问题。

3.区团结办存在将非财政部门拔入的计生经费、人口普查经费、党费等55.71万元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未记收入,直接用于社区建设、清运垃圾、计生宣传、疫情防控、人口普查等支出的问题。

4.区双河镇存在将市电业局拨入的输电线路征地工作经费3.83万元,记入受托代理负债科目中直接列支的问题。

(二)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情况。

 今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我局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分析手段,通过计算机对我区202个预算单位财政预算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609条,经排查落实问题231条,查出区公安局、部分学校工资扣款未上缴财政212.47万元,区财政局、区第三中学等单位博爱一日捐直接从职工工资扣款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0年度共实施经济责任(离任)审计项目10个,部分单位和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一)财经法规知识欠缺。个别单位财务人员对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没有很好地把好第一道关口,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列支的行为依然存在。比如狼山镇人民政府以工资表列支劳务费支出,区第一小学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区财政局以工资表形式发放项目评审费等。(二)经济规则把握不够,对中央八项规定等不能严格遵守。比如贸促会(招商局)存在变相发票列支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招商礼品费用,狼山镇以维修自来水管道、集镇清理卫生支出等名义变相列支招待费支出等。 (三)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虽然绝大多数单位都制定了财务制度、接待制度等管理制度,但个别单位还存在管理制度简单,操作性不强,执行力不足,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工作效率和质量。比如区第六中学未按规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未能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区委办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等问题。(四)挤占挪用依然存在。比如狼山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还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占用财政资金、未正确核算固定资金等问题。

四、重大政策跟踪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2020年四季度以来,区审计局每季度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检查对有关企业的专项资金拨付、清欠账款等涉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政策措施的情况,抽查的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等单位基本上能按照上级要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但审计抽查的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单位涉及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存在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不到位、对民营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已要求相关部门对问题进行了整改。

五、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聚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等的审计力度,继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全年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24个,报审金额11.51亿元,审定10.04亿元,审减1.47亿元,审减率12.81%,其中:局机关自审项目完成18个,报审金额4.41亿元,审定3.92亿元,核减0.49亿元。审计查出超付工程款、工程结算不实等问题,已建议建设单位予以核减,对超付工程款已责成追回。

六、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发挥好财政支出标准的基础引导作用。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增强预算刚性。

(二)加强预算调整的审批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预算调整的审批管理,确需调整的预算,调整前应先报人大审批,杜绝先支后批。

 

 

 

 

临河区审计局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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