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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18 11:39  来源:临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录入:web
  
临河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临河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初步验收。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自治区《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和《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实<纲要>工作指南》,144项三级指标任务,除13项不涉及外,其余全部完成。

一、全面深化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高位推进,专题研究部署。将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渠道,确保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今年8月,区委专门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抓好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通过开展专题法治学习、强化领导干部的学法内容,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做学法守法的模范,让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及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工作,目前共有122个单位3651人参加学习。实行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作为用法治“标杆”引领用人导向、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的重要依据(2020年组织人大任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次,参加考试共22人,组织开展非人大任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次,参加考试107人)。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效能

(一)坚持简政放权,完善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审批权责,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时对国务院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扎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我区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291项,其中行政许可189项、行政确认55项、行政奖励42项、行政给付49项、行政强制197项、行政监督检查348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处罚4266项、其它127项;公共服务事项341项)。

(二)不断优化政府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效能。以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服务为目标,着力解决审批服务“办证多、来回跑、办证难”、部门办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大力开展“一门、一窗、一次”改革,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平台,打造更加公开、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满意度(我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由“十二五”末的18个部门增加到目前的25个部门[含二级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大厅共进驻办理审批服务事项408项,确定一件事一次办事项30项。全区共认领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清单356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清单301项,在线实施清单共657项。目前,9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均已建成独立的便民服务中心,全区151个行政村、56个社区均设有便民服务代办点)。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创新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前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局改革全部到位,乡镇街道的依法治理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稳步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依托“互联网+”创新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完善市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900户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一单两库”、“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合理确定检查比例,营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对全区1020名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全面培训考试,清理374名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的行政执法证,确保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同时,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时公布确认41个行政执法主体。举办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2期,临河区本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各乡镇综合执法局全体人员参加培训。对临河区本级2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245名新申请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组织了颁证考试。

四、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依法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今年区政府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3次,议题112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予审议。全年共审查政府文件180多份,出具合法性法律意见190多份,继续巩固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成果。   

(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集中开展“法律顾问”进乡镇、“法治副书记”进村组社区工作(目前临河区9个乡镇、151个行政村、56个社区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团队),乡镇政府和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全面提高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严格规范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临河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效期、“三统一”制度全面有效落实。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适时公布区政府及各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健全矛盾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20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矛盾7364件,调处成功5229件,调解成功率71%,多措并举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向乡镇、村组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联合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持续开展“四级联调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工作,强化律师驻人民法院、信访大厅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法院、司法局、公安部门联合搭建可调、能调、愿调的案件分流平台,引导当事人接受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

(二)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归档查阅、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等工作制度,稳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0年新受理以区政府和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5件,共办理新收及旧存结案共22件,纠错率100%)。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在执法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同时,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普法创新工作。截至目前,建成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个法治主题公园,7个安全教育基地,1个廉政建设基地,5个法治小广场。全区43所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14所学校被自治区普法办评为“普法先进学校”,构建起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依法治理为重点,法治创建为目标的依法治区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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