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两级党委政府促消费有关工作要求,促进线上线下消费增长,拉动社消零增长的实效,我区拟开展“云享好物·惠聚临河”数字经济产业园及电子商务产业园线上促消费活动。为保障活动规范有序、高效落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及电子商务产业园参与本次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合法经营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及电子商务产业园,依法注册的服务商、产业园主体运营公司,同时具备线上销售与服务能力。
二、参与主体基本条件
1.主体资质合规:为临河区本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商务、直播带货、数字营销等相关内容,能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临河区辖区外公司报名,同时需要其提供注册在本地的全资子公司本条上诉材料。
2.本地服务完善:在临河区设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严重违法失信、重大行政处罚、消费者重大有效投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可提供“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出具的(https://fgw.nmg.gov.cn/xynmg/certify.jspx)信用报告。
4.财务与管理规范:具备稳定的经营实力与线上运营能力,数字经济产业园及电子商务产业园全年零售额达1.5亿元以上,有较大的市场规模,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具备较强的资金垫付保障能力,具备完整交易台账与凭证留存能力,可配合审计、核查与补贴资金监管工作,可提供上年度财务报告。
5.经营行为规范:承诺不虚标价格、不变相加价、不强制捆绑销售、不虚假宣传,不协助或参与套取、骗取补贴资金。
6.技术与服务适配:配合做好政策宣传、资料核验、消费者咨询答疑等工作,开辟活动专属线上通道。
7.履约责任明确:自愿签署活动承诺书,严格遵守活动方案与管理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报名材料(均加盖主体公章)
1.活动参与主体报名表(附件下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全年实现零售额1.5亿元以上的佐证资料
5.“信用中国(内蒙古)”信用信息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照片材料
7.诚信经营与活动履约承诺书(自行拟定)
四、比选与公示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主体请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整理成PDF电子格式发送至邮箱shangwuju6666@163.com,并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盖章报送至区商务局(临河区党政大楼3楼307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公示:区商务局将对报名主体进行资格审核与综合比选,确定入选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未入选主体在活动期间产生的交易不纳入本次活动范围。
五、其他事项
1.参与主体须在活动期间同步推出叠加优惠、满减、赠品等配套促销措施,共同营造良好的线上消费氛围。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主体,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河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