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核,准予下列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自批准之日起,不得再以下列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现予以公告。
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住所 | 法定 代表人 | 性质 | 注销日期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 52150802MJ25779880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锦世家S7号楼一、二层 | 张利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2026年05月28日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小微企业协会 | 51150802MJ2572917L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恒远建材城二楼B6-2-206门店 | 崔海军 | 社会团体 | 2026年05月29日 |
临河区民政局
2026年5月29日
初审:王云霞 复审:史霖涌 终审:杨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