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日期:2026-04-30 15:43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分享到:
    
关于干召庙镇永丰村16人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号:20260430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5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张保才
孙凤仙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二社

150802104210JC02037
F99990001

500.00平米/
175.4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王子亮
曹霞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四社

150802104210JC00074
F99990001

500.00平米/
179.26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王玉兰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一社

150802104210JC02002
F99990001

240.74平米/56.06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温利生
季润枝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七社

150802104210JC01453
F99990001

500.00平米/110.1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5

常培兵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七社

150802104210JC01497
F99990001

500.00平米/316.30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6

李昌祥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十社

150802104210JC01222
F99990001

500.00平米/184.63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7

王利成
刘百慧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六社

150802104210JC01521
F99990001

500.00平米/202.47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8

施先鸿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四社

150802104210JC02057
F99990001

500.00平米/103.47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9

付继梅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四社

150802104210JC01137
F99990001

500.00平米/212.76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10

祁菊香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四社

150802104210JC02058
F99990001

500.00平米/91.93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11

王团员
陈小云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十三社

150802104210JC01098
F99990001

500.00平米/107.97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12

袁海林

邹开英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十三社

150802104210JC01089
F99990001

500.00平米/164.21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13

杜伟
王叶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七社

150802104210JC01508
F99990001

500.00平米/174.88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14

徐陆宇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十社

150802104210JC02096
F99990001

500.00平米/342.73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15

陆翠英

徐五子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十社

150802104210JC02097
F99990001

500.00平米/256.25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16

于存虎

宅基地使用权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镇永丰村十三社

150802104210JC01075
F99990001

315.21平米/138.87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初审:岳旺    复审:任杰     终审: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