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及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各单位档案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依法管档治档水平,保障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区委办公室(档案局)拟开展2026年第一批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根据《档案检查工作办法》(档发〔2020〕5号)有关规定,现将检查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请被检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026年第一批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临河区档案局
2026年4月15日
附件
2026年第一批档案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区政协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临河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初审:刘浩东 复审:吴晓昀 终审:贾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