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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14 16:25 来源: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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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翠玲、王二兵、杨建明、孙冬、窦小冬、陈建平首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编号:2026041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5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

用途

备注

1

高翠玲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迎胜村二社

150802101202JC14025F99990001

500平米268.67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2

王二兵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团结村六社

150802103208JC00991F99990001

153.48平米/55.92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3

杨建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光荣村八社

150802103207JC00781F99990001

500平米/284.62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4

孙冬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团结村七社

150802103208JC00085F99990001

500平米/133.23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5

窦小冬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团结村七社

150802103208JC10007F99990001

500平米/108.49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6

陈建平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关镇五四村一 社

150802105201JC00567F99990001

500平米/242.39平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初审:杜娟    复审:任杰     终审: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