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4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78-824592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季 国 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民富村四组 | 150802102205JC00082F99990001 | 460.24平米/65.17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 | 蔺 二 飞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红光村六组 | 150802101208JC00506F99990001 | 439.15平米/106.2平米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初审:张靖府 复审:任杰 终审:王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