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查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临河区统计局2026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求,临河区统计局计划于4月10日起对以下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7家执法检查单位(见附件)进行公示。
请各调查单位支持和配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初审:陈璐 复审:刘浦嘉 终审:刘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