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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3-20 10:52 来源: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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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3月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近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临河区稻香村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水杯,方盘 ;消毒日期:2025-12-21;抽样基数1035mL,1105m;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稻香村饭店经营的水杯,方盘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责令改正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稻香村饭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品优食品加工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纯粮手工醋;生产日期:2025-11-22;抽样基数8瓶;检验不合格项目:总酸(以乙酸计); 检验机构:内蒙古华瑞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品优食品加工厂经营的纯粮手工醋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纯粮手工醋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品优食品加工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聚鲜汇综合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老红糖;生产日期:2025-09-01;抽样基数7袋;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₂计); 检验机构:巴彦淖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聚鲜汇综合超市经营的老红糖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₂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产品的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聚鲜汇综合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万客乐逸城首郡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赵静皮冻(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2026-01-02;抽样基数1.6kg;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万客乐逸城首郡生活超市经营的赵静皮冻(酱卤肉制品)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产品的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万客乐逸城首郡生活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赵静食品加工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赵静皮冻(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2026-01-02;抽样基数1.6kg;检验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赵静食品加工坊经营的赵静皮冻(酱卤肉制品)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赵静皮冻(酱卤肉制品)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二、罚款3000元;罚没款共计321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赵静食品加工坊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客来悦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土豆粉条(粉丝粉条);生产日期:2026-01-13;抽样基数8 袋;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客来悦生鲜超市经营的土豆粉条(粉丝粉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产品的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客来悦生鲜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京荣食品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土豆粉条(粉丝粉条);生产日期:2026-01-13;抽样基数8 袋;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京荣食品厂经营的土豆粉条(粉丝粉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土豆粉条(粉丝粉条)的违法行为给予以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480元 ;二、罚款5000元;罚没款共计5480元,上缴国库。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京荣食品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临河区金川新天地一亩田生活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芹菜;生产日期:2026-01-15;抽样基数2.442k;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检验机构: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临河区金川新天地一亩田生活超市经营的芹菜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的索证索票资料,进货前向供货商索要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临河区金川新天地一亩田生活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初审:董杨 复审:杨敏  终审:张跃君